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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萌芽(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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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已经更过两章了呢!这是第三更了!

    周瑾初带着肖凌霄回家了。

    周瑾初更喜欢自己开车,因此,在私人场合下,他都是自己握方向盘的。如果是在外面参特定活动,他就会借公司的车,那时就是龚平开了,不过龚平开车技术还不如他,又喜欢在停车时抖腿,让周瑾初总觉得危危险险的。

    周瑾初让肖凌霄坐在副驾驶,并弯身给肖凌霄系上了安全带。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坐在副驾上时,肖凌霄突然间就想起了那句话:【每辆车的副驾,都是车主留给特别的人坐的,别人不要去碰。】唔……也不知道过去,这个座上有没有人……根据肖凌霄的观察,其实应该是没有的。周瑾初的姐姐刚才也说,这么多年来,周瑾初都没有交男友或女友,肖凌霄估计他是懒得和人交往。

    黑色的车子在大路上滑行得非常平稳,车内噪音也小,一人一狗待在狭小而安静的空间里面,气氛非常舒服。

    一路上肖凌霄都非常亢奋。他又有周瑾初陪在身边,也会又有节目需要他去录制。内心仿佛一下就从冬天变成春天,过去几周波澜不惊的湖面被浪花激起,湖水一波一波涌的快要溢出来了。

    坐了一会儿之后,肖凌霄用狗爪子摇下了车窗,将狗头伸到车外面吹着风。

    风呼呼地扇动着他的毛,毛一动一动的,肖凌霄觉得浑身特别爽。

    他吐出了舌头。因为哈士奇的舌头很长,风立刻将他的舌头吹得上下舞动、左右翻飞。

    哈哈,他想:好有趣,好像个吊死鬼一样的,如果把白无常上身推到车子外面,景象一定非常壮观。

    接着,肖凌霄又张开了嘴,风又把他嘴边的皮吹得得一颤一颤。嘴边的皮来回乱蹿,是当人时不会有的体验。

    “……”咦嘻嘻……

    变成狗后,肖凌霄特别喜欢玩儿自己。事实上,当他还是人的时候,他就很喜欢玩儿自己——他玩儿自己的手指头就能玩儿上一个小时,玩儿自己的脸又能玩儿上一个小时。不过,变成狗后的他更有趣了。有时周瑾初在家里,他不方便去打电脑,便从早到晚地玩儿自己——扒拉扒拉尾巴,一小时过去了;揪一揪身上毛,一小时过去了;弹拨弹拨胡子,一小时过去了……

    玩儿着玩儿着,在副驾驶座上激情澎湃的肖凌霄突然仰头“嗷呜~”地叫了声。

    车正路过繁华街区,肖凌霄想向所有人宣布:我亲到了周瑾初了!是的,我亲到了周瑾初了!除了我,谁都未曾有过!

    他甚至想写篇文章,讲讲身边这人多么美味。

    周瑾初家距离姐姐家挺远的。

    每次等待红绿灯时,周瑾初就会不自觉地伸过手去抚摸肖凌霄。

    肖凌霄也非常自觉,车一停下就钻回来,在副驾驶的座位上不停折腾,一会儿把后背送给周瑾初摸,一会儿又躺在那里露出肚皮,一会儿又转过身去面朝座椅让周瑾初摸自己的另外一边,一会儿又送上他毛茸茸的大尾巴,总之,忙得不行。

    有的时候,他还会主动伸出狗爪去撩拨周瑾初。

    他对着别人时,都没有这样过。

    “忠犬,”也许因为车内安静,一直闷着太无聊了,周瑾初突然对肖凌霄说道,“黑导你知道么?”

    黑导?肖凌霄想:哦,那个黑导。

    黑导姓黑,姓氏很怪。黑导名气不算很大,肖凌霄很喜欢他的作品。有那么两三次,肖凌霄被人问到最喜欢哪个导演后回答说“我喜欢黑导演”,然后就收到了对方极诧异的神情,从此以后,肖凌霄每次说到他都要连名带姓地一起讲。

    那边,周瑾初又说道:“黑导……现在有部片子需要条狗。”

    “……喵?!”

    周瑾初奇怪地看了眼肖凌霄。

    肖凌霄:“唔……汪?!”

    “是一部文艺片、大闷片。”周瑾初继续开着车说道,“故事原型就是他的两个朋友。票房肯定不好,他只是想讲他喜欢的故事吧。”

    周瑾初又像是自言自语似的:“他想探问是现在一些艺术家的灵魂状态。两个主人公都是画画的,他们俩是一对夫妻,但是全都没有画出名气。丈夫画得很好,但是性格阴郁,总是会得罪人,家里没什么钱。妻子也很想弄出名堂来,但是家人全都觉得妻子应该找一份稳定的设计类的工作,生儿育女,照顾家庭,支持她丈夫的梦想。妻子觉得非常压抑,于是想要远走异国。在一次冲突后,妻子正式开始着手准备申请学府的材料了。中间略过不说。最后,妻子努力地研究流行的画法,并且改变她的画风,终于和朋友开了工作室。而丈夫呢,就像很多画家一样,因为艺术上的不被理解,越来越失衡、愤怒、伤心、孤独,最后精神出现问题,但却画出了他最喜欢的作品。怎么说呢,很多天才需要韬光养晦,这样才能让人惊鸿一瞥。黑导想要描绘的是当前艺术家中的两种人,一种像丈夫一样,生活在自我欣赏和不被理解的矛盾中,另外一种就像妻子一样,为了能有成就极力迎合世人。丈夫的身边最后只有一条狗,黑导是觉得你还蛮适合角色的。”

    “……”

    “我倒蛮犹豫的。”周瑾初道,“收养你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让你去拍电影。”

    “汪汪汪汪!”肖凌霄摇着尾巴一顿叫。

    他内心呼唤着:我想去!让我去!

    周瑾初又是思索了一会儿,然后摇了摇头,“算了,也不着急,过几天再说吧。”

    肖凌霄:“……”

    “我们俩还有三期‘萌宠向前冲’需要录制呢。”

    “汪汪汪汪!”肖凌霄继续争取着。

    “我知道你想去。”周瑾初无奈了,“让我再想一想。”周瑾初很清楚,忠犬是人来疯。过几天“萌宠向前冲”录完了,忠犬就又没事做了,就又只能接触自己一个人了,忠犬那些或伶俐或可爱的特质就要被埋没了。

    “嗷呜……”肖凌霄想:也是,“萌宠向前冲”是眼前的事。这那个节目中,他一定要帮周瑾初拿到第一。周瑾初从来不参加这种真人秀节目,如果第一次去参加就输掉比赛,肖凌霄觉得自己就没有资格叫“忠犬”这个名字了。现在,这个节目已经不单单是他自己的事情了。在过去的几年当中,他当最后一名已经当习惯了。曾经有一次,表演培训班的变态老师在黑板上面画了一辆车,车尾巴那抛出一根绳子,绳子拴着写着肖凌霄名字的小车,意思为“肖凌霄是吊车尾”,那肖凌霄都没当一回事呢。

    但周瑾初可不一样,周瑾初一直都是最好的。而他的喜欢呢,就是不拖周瑾初的后腿……如果让周瑾初因为自己破天荒地输得很惨,那他还有什么资格继续喜欢人家呢?

    对的……他……喜欢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