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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金色飞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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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是疯狂的一夜,营地里的人忘我的跳舞,喝酒,一时忘记了过去,忘记了忧伤。最后,就连李锦跟李剑南也被这气氛感染,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喝到伶仃大醉,双双躺在湖边睡着了。

    早上的时候,李锦是被那一成不变的早训声给吵醒的。

    不用说,肯定是李慕组织起来的。

    随着跟李慕相处的时间越久,李锦越觉得他就是个军人,无论是从行为日常还是从处事风格上看,他都显得特别干练,不会拖泥带水。

    就像今早的早训,如果按照李锦的意思肯定会给他们放个假,好好放松一下,但李慕不会,在他眼里,定下的规矩就是要风吹雷打不动的去遵守的。

    “李锦,还记得昨晚我跟你说过的话吗?我说如果你的人训练得当,山谷之战可不死不伤一人。”不知什么时候,李剑南也醒来了,悄悄地坐在了李锦后面一起观看校场上的人早训。

    李锦闻声,扭头看了一眼李剑南,“大哥说过的话,我当然记得,只是······”

    “哈哈,我就知道你不信,我们何不直接实验一番呢。双方选人用木剑比试一下你就明白我说的话了。”说着,李剑南起身走到了一个因为酒醉还在呼呼大睡的壮汉身边,“孙瀚,去选十个组织的人出来,组成阵型跟李锦的人切磋一下。”

    李锦一听比试,也瞬间来了兴趣,对着正在训练的李慕喊道:“李慕,给我挑五十个能打的人出来,跟我大哥的人比试一下。”

    当两波人站在校场上的时候,李锦这边的人发现,对方只有十个人,而己方却有五十个人,心想要是五十人都打不过十个人,真的可以找块豆腐撞死了。

    反观李剑南那边,十人没有站在一起,而是有前有后,貌似组成了一个阵法。

    李慕没有上,毕竟他武功高,要是上了就真有点过分了。所以不会武功只有蛮力的布隆亲自带人冲了上去,营地内的广场上五十人从四面八方冲出。可那十人一点也不紧张,有进攻,有防御,十人还不停的变换着位置。

    被打中的人就自动退下,很快十人还有六人,而包括布隆在内的五十人就全部被击中过一次了。李锦瞪大眼睛:“真厉害,原来真的可以把阵法融入到战场上啊。我以前还一直以为老头是在跟我吹牛呢。”

    “老头?”李剑南疑惑的看了看李锦。

    “是呀,老头。也就是我大老婆的老爹,是一个非常猥琐无赖的老头子,不过他对我超级好。”李锦解释道。

    听了李锦的解释,李剑南也没有多想什么,只是觉得李锦也太没大没小了,你大老婆的老爹不就是你的岳丈吗,人家都把那么漂亮的宝贝女儿许配给你了,你还这么不尊重人家。

    李锦眼睛一转:“哎,大哥,你说什么兵种最强?”

    李剑南拉着李锦重新坐到了湖边的石头上,体贴的紫荆知道李锦醒来还没吃早饭,就送来点心和水果。

    李剑南跟李锦稍微吃了两口才说道:“防御最强的是重装甲步兵,杀伤力最强的要算弩兵,但这两种兵种都有一个最致命的缺点,就是机动性差。而灵活却不乏攻击力的军队,则要算是骑兵。你没发现所有国家最强的军团全是骑兵团吗?”

    “骑兵……”李锦脑子里开始想像起来。

    “大哥,你说我们营地也组建一个兵团,叫你的人来训练他们怎么样?就训练骑兵,我要一支厉害的骑兵队,到时候谁敢对付我们,我们也不怕。”李锦已经开始幻想了。

    李剑南当然没有意见,这次他们被抓的人许多都受了重刑,需要好好的休养才能离开。完全可以借这个时间来回报一下李锦。

    听到李剑南答应了下来。李锦心里一乐:“李慕,叫大家集合,我有话说。”

    李慕大声答应了一句就跑去安排了。李锦坐在石头上,从盘子里拿个水果扔给了李剑南然后问道:“你说给我的骑兵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起名字,一个镖局的骑兵还要名字?”李剑南感觉有点好笑。

    李锦一下子就跳了起来,站在李剑南面前大声说道:“以前和老头在苏府待着的时候,他跟我说过,大彦王朝最威风的就是皇家骑兵团,然后有像铁甲骑兵团,旋风骑兵团之类的名字,不是很威风吗?”

    哈哈哈,李剑南大笑起来。李锦气的就要去勒李剑南的脖子,李剑南笑着挡开了李锦的手:“李锦,那些是国家的正规军,所以有名称,一般私人组织很少有建立骑兵的,就是几大江湖组织有骑兵队,那也没有听说起名字的。”

    李锦听完转过身去,站在了湖边,伸手指着太阳。说道:“我,李锦少爷。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我喜欢骑兵有名字,那就要有名字。而且,我还要建立一支就连国家都没有的火枪队,炮兵团,哼,总之,别人有的我也要有,别人没法有的,我也要有。”

    开玩笑,作为一个接受过新世纪教育的大学生怎么能被古代的规矩束缚呢?

    李剑南听李锦说话,既严肃又认真。根本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意思,心中暗想李锦他日必非池中之物。不由的心情激动:“好,够豪气。就叫金鹰骑兵团。”这个名字不算是李剑南想到的,他是看到了李锦的衣服上绣有一个金色的飞鹰。正好李锦的组织也叫飞鹰,所以想到了这个名字。

    “好名字,还是有大哥有见识。”

    李慕跑了过来:“少爷,人都集合好了。请您过去吧。”

    李锦与李剑南并肩来到校场台子上面。

    “村长老爹,给我抬一箱金子和一箱珠宝来。”那些东西自运回来后,还封的好好的放在金库里,并没有打开过。村长一听李锦吩咐马上带了几个人就去了金库。

    看到箱子摆在台上子,李锦从怀里拿出一份名单大声念了出来。这是那些在山谷一战中死去的人的名字。“大家听着,我们虽然干掉了太守的卫队,还杀死了卫队长,但是我们却死了三十几个兄弟。在这里,我要感谢李剑南大哥,还有整个雨影组织的人,如果不是他们的人来帮忙,怕是我们要死伤的更多。”

    李锦说着向李剑南行礼,李剑南赶忙扶起李锦。大声的向台上说道:“李锦是我的朋友,弟弟。虽然我们认识时间不长,但性格相投。兄弟之前要说谢吗?”

    李剑南在民间的名声极好,非常受穷苦百姓的尊重,他的话没有人不信的。

    李锦直起身来,给了李剑南一个鬼脸,这才又面向台下:“大家听说,我们之所以会死人,就是我们没有人懂阵法,也不懂战术,什么都不懂。大家看到了刚才的那番比试,会战斗配合的队伍要比一盘散沙的队伍强多少,所以我们也要学会排兵布阵,相互配合,而李剑南大哥的人也愿意帮助我们,帮我们训练,帮我们建立我们自己的军队。你们说好不好?”

    “好呀,好……。”台下一片欢呼之声。

    李锦手一抬,台下马上静了下来。“现在我有几件事情要安排一下。第一件事情就是,捕猎的工作,以后由我们营地里的老人、女人完成。再找几个好手负责送到城里就行了,其余的人全部参加训练。”

    “第二,骑兵团命名为金鹰骑兵团。只有训练合格的人才有资格加入骑兵团。村长老爹,给骑兵团的人定作黄金铠甲,马也要披金甲。有一天,我一要让那个长着猪脸兔嘴的混蛋太守好看。”

    台下又是一阵欢呼声。

    “布隆、肖恩。给我把箱子打开,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李锦向后一退,让出一点空地。

    阳光下,整箱的金元宝,大堆的珠宝,发出各色的光芒。别说飞鹰营地的人,就连雨影组织的大半人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宝贝。眼睛都瞪的圆圆的,嘴巴张的大大的。

    李锦看到这个样子,抓起一把金子向台下砸去嘴里大骂:“看看你们的样子,不就是一点金子嘛。都给我把嘴合上,有一天我李锦少爷还得坐在太守府的椅子上,把太守那家伙踩在脚下。”

    李锦又小声的骂了一句:“那个混蛋竟然敢对我的老婆打主意,不好好教训一下,还显得我李锦少爷好欺负。”然后又大声对村长说道:“材长老爹,给每人发上一个金元宝,让他们回去慢慢看。”

    站在李锦身边的李剑南听到李锦小声说的那句话,大为吃惊的问了一句:“李锦,你对付那个贪官就是为了那点理由?”

    李锦回身看了李剑南一眼,小声说道:“不全是,还有别的原因。”

    李剑南长出一口气,心想谁也不会这点小事而大动干戈的。可李锦接下来的话还是让他晕倒了,只听李锦说道:“他长的太难看,明明一大把年纪了还装出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让人恶心,最可恶是他的卫队长竟然敢对我呵斥,还想动手打我。还有就是,我组织里的人都讨厌他。”

    李锦看着地上的金子,嘿嘿一笑:“大哥,咱们亲兄弟明算帐。你要知道,如果不是我们想着救你们,光是用石头砸,火烧就解决他们了。虽说最后你的人也帮了我们,但金子就不分给你了。”

    李剑南苦笑两声,就算他原本就没打算要这些东西,这会也不由的感觉李锦的心理变化太快,根本就不知道他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也许只有思考人生或是事关生死的时候李锦才会冷静下来吧。因为从那天李锦抱着一个临死的队员,到两眼冷冰冰的盯着卫队长,一直到杀死对方。

    这一切李剑南都看在眼的,那个时候,观人无数的他被李锦的冷静所震惊,毕竟这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特别是身边鲜血四溅,火光冲天的环境下,李锦心如止水的气势更加难得。

    “少爷,黄金甲那要用多少金子打造呀,先不说价格,光是那重量怕普通人就受不了。”台下一个人用质疑的声音大声问道。

    李锦还没有回答李剑南就抢先回答道:“小兄弟,没有人真的拿纯黄金打造铠甲,你可以选择上好的普通铠甲,然后给让面镀一层金,这样既是黄金甲,又非常的实用。”

    李锦原来也想着用纯金打造,听那人一讲心里感觉自己太乱来,可李剑南解释之后,李锦马上接过话来:“笨蛋,这点小事都想不通。再给每个人配上披风,要绣有金鹰的那种。”

    被骂的那人连连点头,一个劲儿说自己笨。

    就这样,飞鹰组织开始有了第一支自己的队伍——金鹰骑兵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