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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2章 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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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时间很紧,不能错过任何一丝赚钱的机会。今天出来,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金碧辉煌签约。

    我打电话给张经理,约好后便直接来到金碧辉煌。按黄小雅的说法,在金碧辉煌驻场的待遇并不算低,她通常是每天晚上8点到11点,三个小时十二首歌,待遇是一个月6000块。乍算起来,黄小雅跟我一样一首歌也是十五块,可驻场歌手的待遇却不能这么算。

    就像我以前,因为没签驻场很多时候坐在那傻等一晚上都不见得有上场的机会,一个月下来甚至只够来回的路费。如果路费也算成本的话,那我的月薪几乎为零。

    而签了驻场,那就代表你肯定有上场的机会,有上场的机会,就可能会有人点你的歌,到时候的小费可是额外收入,一个月绝对比我搬砖要赚钱。像黄小雅以前,每个月单单客人点歌的收入有时候就上万,甚至两万,这可是收入的大头。

    不过要让客人点歌,除了靠运气,更重要的是靠功力,像黄小雅就很厉害,一首歌一百块,还每天晚上都有好几个人点。而十一点过后接黄小雅手的大编就不怎么样,一首歌只有三十,听说还没几个人点。而且他们一个乐团五个人分,算上夜总会的抽点,一首歌他们每个人还分不到5块钱。

    “要是我能像黄小雅那样就好了。”我暗暗握紧拳头,心底告诉自己一定要干好这份工作,不仅仅再是因为爱好,还为了钱。

    我到金碧辉煌的时候,黄经理已经在安排晚上的工作事宜。我等他们开完会,已经快六点了。黄经理一边说着抱歉的话,一边把我请进办公室。我知道他这人很会客套,可心里还是说不出的满足。

    “小雅临走前可是跟我大大的推荐了你,说你是个音乐才子,只要经过磨练,那将来的前途绝对是不可限量。”

    黄经理虽然嘴上把我夸上了天,可最后签的待遇却连黄小雅的一半都不到。工作时间跟黄小雅一样,每天晚上的八点到十一点,也是三个小时十二首歌,不过我每个月只有2500块。而客人点歌的分成也只有三七,不像黄小雅的二八分。另外庆典场的演出,也是三七分,每场四百,随叫随到,我七,夜总会三。

    我事先有了解过其他驻场歌手的价码,没名气的通常一晚上100到300之间,不过他们都要唱整晚,对于我来说显然合适,我第二天还得上工地,不可能唱到太晚。考虑到刚进这个圈子,而且2500块也算是稳定收入,所以我签得还算痛快。

    跟黄经理签完合同,我当晚就开始上岗了。以前因为唱的不多,我通常都是放伴奏唱。现在签驻场,一晚上十多首歌,肯定不能只放伴奏了,至少客人点的歌,你放伴奏他会觉得不值。

    可惜我会的乐器不多,只有钢琴跟吉他,钢琴还是家里买了钢琴的时候才自学的,虽然会弹,但并不算好。而且用钢琴伴奏看起来有些高大上,实际上却并不是很适合演出,很多人看你一直坐在那就会不爽。夜总会虽然不像外面想象的那么乱,但是喝醉酒的人有时候是很不可理喻的,你顺着他还没事,你要跟他横,那很容易就会吵起来。以前小雅就曾因为拒绝出台差点被人打,也还好那时候张经理奋力帮她。

    钢琴夜总会这边有一台,吉他却是要歌手自己准备的,而我的那把吉他在几年前我赚不到钱,拼命工作的时候,早不知道扔哪里去了,因此今晚却也只能先用钢琴伴奏。我思索着明天再去买把吉他。

    我这几年因为主业不是唱歌,疏于练习,因此很多歌我都只会唱而不会弹,所以今晚注定该以老歌为主了,毕竟以前有弹过的,还稍微熟一点。

    现在时间还早,并没有客人,因此我只是坐在钢琴前随意的弹着。我弹的是一首我很久以前写的歌,是首情歌,叫《爱上你》,当初是写来送给我老婆的。那时候刚认识老婆,情窦初开,心里总想着要写一首歌送给她,于是便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写好这首歌。只可惜那时候功力太浅,老婆虽然感动,但并不喜欢。现在再弹出来的时候我竟然不禁想到黄小雅,如果我把这首歌送给她,她会不会喜欢。

    我为自己竟然有这样的想法感到恐慌,人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我这才刚赚点小钱,欠款都还没还清就有这样的想法,简直是不可救药。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我得把这歌卖给黄小雅,我很缺钱。”我暗暗的替自己找着借口,心里却总忍不住想象着黄小雅唱这歌时候的样子,一定是深情款款,双眼微闭,小嘴微张,那粉润的嘴唇应该会晶莹剔透的闪着迷人的光芒......

    这一晚的演唱还算顺利,不仅顺利唱完十二首歌,客人点的两首歌我还刚好都会,额外赚了42块。离开夜总会的时候,张经理还拍着我的肩膀说,好好干,说总有一天我也会像黄小雅那样,每首歌打底100而不是现在的30。

    虽然我知道这只是他鼓舞士气的手段,但我还是很感激的跟他说了声谢谢。唱歌这行其实算是青春饭,而我已经31岁了,按行业里的话说,也就那样了,很难再有发展。

    人都说三十而立,可我竟然到了三十一岁还无房无车,甚至还欠了银行几万块,我有些怀疑老婆当初是不是瞎了,竟然在她最青春美丽的时候,被我这么个废物骗到手。

    走出金碧辉煌,我回头看着那闪烁在霓虹灯下的招牌,突然有一种很茫然的感觉,人们来夜总会是为了放松,可我为什么就活得这么累。

    “嘿,好几天没看到你了,最近去哪发财了?”有辆摩的开了过来,我转身一看,是经常载我的老吴。

    我笑了下说道:“能赚什么钱,我前几天有点事就没过来,不过以后得每天都来了。”

    老吴似乎没听出我话里的意思,嘿嘿笑道:“现在回去吗?上车,我载你。”

    我伸腿跨了上去,说道:“嗯,送我回家。”从金碧辉煌到我家搭摩的要20块,不过老吴是我们隔壁村的,他通常只收我15元,因为载我回家后他也就下班了,算是顺路车。

    回到家的时候,老婆他们已经睡了,我拿钥匙打开一楼大门的时候,老妈突然喊了声:“谁?谁在楼下。”

    我忙应道:“是我,我回来了。”

    老妈才又说道:“饭在锅里,自己热一下。”

    我们家以前给我留门是不锁门的,可自从秃头他们把事情曝光到网络上,我家从来都是早早的就关门了。后来秃头的父亲跟他奶奶死了,我们家就变得更早了。

    想到秃头,我突然一阵心慌,生怕他突然从什么地方冲出来,给我一刀。毕竟他也算是因为我的关系,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