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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身世(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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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里斯侦探事务所坐落在洛杉矶西郊的一座写字楼里,叶泽森望着指示牌上明晃晃的英文字,感到有些荒谬。

    这名侦探其实是货真价实的华裔,姓莫,中英文名都叫莫里斯。这点倒是和林顿像得很,不过叶泽森觉得他们之所以都叫这么中西结合的名字,前者是为了洋气装|逼,后者干脆就是爸妈没文化。

    叶泽森是通过劳拉的关系才找到这位莫侦探的。洛杉矶有本事的侦探不少,可在香港还有关系网,能替他查清楚身世的,可能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莫侦探是地地道道的第一代移民,曾经在香港生活了二十多年,靠着国内的消息渠道,只花了半天功夫他就给叶泽森弄来了一堆资料。虽说内容都比较浅显,犹如一份详细版的百度百科,并没有涉及更阴私的豪门龌蹉,普通的娱记花点时间也能弄到。但就算是这些,结合叶泽森自己的推测,也已经让他了解到相当多内幕。

    “叶家不是一般的家族,权大势大,很多曾经发生过的事都被他们拿钱抹平了。”侦探抚平自己熨帖的小|胡子,装模作样地呷了口咖啡,“更详细的东西我们还要花时间深挖,请您再宽限几天。”

    “三天,不能再多了。我这边真的很急!”

    叶泽森坐在办公桌前反复翻阅着那叠厚厚的资料,眉宇间全是焦虑。他觉得自己的脑子一定是被驴踢了,要不就是干脆吃错了药,居然直到现在才想起查阅自己的身世!

    什么私生子,什么孤儿,全都是他的一厢情愿的想象!现在的他就是人家眼中的一只大肥羊,并且已经在狼窝呆了二十多年了!

    他握着文件,双手微微发抖。资料的首页还是叶文龙的几张个人照片,可从那张俊逸非凡的脸上,叶泽森却只能感到深深的后怕。

    叶文龙,宏景集团董事长,著名企业家。1938年出生于广东潮|州,大|跃|进时期和弟弟一起偷渡来香港。和大陆的苦哈哈们一样,起初他只是个跑腿打杂工的,却偏偏为人圆滑,懂得讨人喜欢,很快就积攒起不少人脉。1958年,经朋友推荐,他进入宏景名下的一家五金厂,从行街仔开始做起,耀眼的业绩让他连续受到提拔,22岁就当上了销|售经理。

    平淡无奇的励志履历,却暗藏着他隐忍坚韧、不择手段的性子。或许是有心,或许是无意,在被董事长沈崇仁赏识的同时,他也得以结识了董事长的独|生|女儿沈心怡。

    叶泽森的目光定格在沈小姐年轻时的照片上。

    ——这位就是“自己”的生|母了,年轻女人抱着还是个小婴儿的自己,目光充满了慈爱。但叶泽森必须承认她实在不怎么漂亮,甚至连清秀都算不上。除非叶文龙的审美出现了偏差,否则这种“帅气穷小伙勾搭上富贵丑千金”的烂俗剧情,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子阴谋的味道。

    沈崇仁显然也很清楚这一点,因而他对这桩婚事极力反对。无奈女儿要死要活的非君不嫁,准女婿好歹也是一表人才,经过两人再三央求,沈老一心软,总算无奈地松了口。于是叶文龙得以入赘沈家,他们的第一个孩子随母姓,也就是叶泽森同父同母的长姐沈泽梦。

    1965年,沈崇仁突发脑溢血去世,遗产全部留给女儿继承。然而沈心怡早就被父亲宠得不知世事,婚后又沉浸在夫妻间的甜蜜世界里,哪里有心思打理这些琐碎事。

    要说那叶文龙也的确是个人物,几年之内,公司的实权被他不动声色地攥进手心。他采取温水煮蛙的策略,各个击破,逐渐将那些对沈氏死心塌地的元老排除出高层,到1970年,宏景便由姓沈改了姓叶。

    巧合的是,就在那年,沈心怡病情突然加重,已经到了无法起床的程度。捕风捉影的媒体这次没能抓到叶文龙的把柄,他们夫妻在众人面前一直恩爱有加,自从难产生下第二个孩子叶泽森之后,沈心怡的身体一直不算好,断断续续拖了两年,这个时候死亡虽然蹊跷了些,也称不上多么出人意料。

    该来的终究要来。年底,沈心怡去世,留下六岁的沈泽梦和两岁的叶泽森。姐弟俩分别获得了10%和15%的集团股份,包括银行存款、基|金、不动产在内共计数十亿港元资产。鉴于两个孩子尚未成年,所有资产包括股息红利在内,都由叶文龙代为保管,等他们年满24岁以后才有动用的权力。

    不到十岁就注定成为未来的亿万富翁,这两个孩子自然受到万众歆羡,包括当时的媒体都纷纷跟进此事,只是迫于叶家施压才没有扩大讨论范围。

    但这并非就是结束,1971年,沈心怡尚还尸骨未寒,就又有一件事闹得满城风雨。阴谋前的幕布悄无声息地被吹开一角,父亲的另一个女人终于浮出|水面。

    她叫陈芸,是个漂亮的美容院女老板,带着十来岁的儿子独自生活。在那个年代,单亲妈妈本来就引人非议,何况她要嫁的人是港城最受瞩目的青年才俊。一时间谁是陈世美,谁是秦香莲,闹得沸沸扬扬。

    叶泽森其实弄不明白叶文龙到底在想些什么,居然不顾舆论掀起的轩然大|波,亲手砸了自己为沈心怡立起的深情招牌。

    ——难道这就是真爱的力量?

    他对此嗤之以鼻,媒体们也是众说纷纭,然而时代太过久远,一切已然猜不透。总之陈芸成了飞上枝头的麻雀,带着儿子嫁入豪门,一年之后,叶家幼子叶泽勋便呱呱坠地了。

    后来?后来的故事就像一出tvb狗血剧,充满了黑色幽默式的喜感。

    继子陈衍随母亲嫁进叶家,没过几年就被查出了尿毒症,幸|运的是他找到了匹配肾源,移植手术也相当成功,不幸的是他最终没能逃脱死神的魔爪,十九岁那年死于移植后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长女沈泽梦在“溺爱”之下顺利长歪,她从初中就开始逃课,和不三|不四的男生混在一起,毒|品,赌博,性|爱,一切能获得快|感的途径她都勇于尝试。叶文龙迟到的管教反而让她变本加厉,22岁那年,她终于卷入了一起未遂的绑架案,即使最后被叶家拿重金保释出来,依然成为上流社会最大的污点。

    三子叶泽森,也就是从前的“自己”,性格孤僻,不合群,自小|便不得叶文龙喜欢。也许是被亲姐姐的惨状所刺|激,他从高中起便远赴美国,1987年回国与父亲发生矛盾,父子疑似决裂,原因不详。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忽然穿越的话,这小子恐怕也得做个短命鬼了。

    至于幼子叶泽勋,他的人生就比他坎坷的兄弟姐妹们要幸|运多了。全家人的好运气似乎都被集中到他身上,好相貌,好脑瓜,外加父母的疼宠。从小顶着“天才”的光环长大,十二岁开始接触股票,轻轻松松让自己的压岁钱翻了四番。十四岁开始在《信报》财经版上发表文章,十五岁进入董事会,十六岁被普林斯顿大学录取。十七岁,一场完美的投机操作,让他赢得了“华尔街最佳新秀”的美誉。

    如此狂霸酷炫、堪称玛丽苏文男主典范的履历,灿烂得差点闪瞎了叶泽森的眼睛。

    他讽刺地笑了笑,摊开一张白纸,把所有人的名字都标注上去。

    第一代:沈崇仁x

    第二代:沈心怡x,叶文龙√,陈芸√

    第三代:陈衍x,沈泽梦x,叶泽森x,叶泽勋√

    看来除了叶文龙陈芸一家子,还有自己这个莫名多出来的穿越者,其余的不是扑街就是被养废,无一例外。

    叶泽森细细地盯着纸张,总觉得缺了点儿什么。他抬起头问莫里斯:“怎么没有叶泽寒?”

    “您是指那个私生子?”侦探站在办公桌旁,整理着一叠刚从香港那边打过来的传真,“是有些这方面的谣传,只是您父亲从来没亲口承认过。不过他倒是养了一个菲律宾外室,叫阿兰。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多,有一种说法是那个私生子就是阿兰生下的孩子。”

    菲律宾?

    听见这三个字,叶泽森蓦的想起了叶泽寒曾经对林顿说过的话:“十岁之前我一直生活在菲律宾……”

    他连忙问侦探:“那个阿兰大概多大年纪?能查到吗?”

    “阿兰大前年刚去世,死因是煤气中毒,死的时候四十岁左右。”

    又死了一个?

    叶泽森一惊,在心里粗略算了算。叶泽寒三年前大概二十出头,若说是阿兰的儿子,年龄也勉强对得上。

    他微微眯起眼睛。从上一代到下一代,一个接一个地死亡,要说是自然现象,他是绝计不会相信的。

    外公,母亲,还有“自己”,这份长长的死亡名单跨越数十年,带着清晰可辨的阴森气息呼啸而来,数不清的疑团霎时间被无限放大。

    前两者的死因真的是病逝吗?

    姐姐成了现在这副模样真的是本性使然吗?

    那么自己呢?

    穿越之前的那次自杀,究竟是为情所伤还是走投无路?或者……干脆就是人为的?

    还有那些难以觉察的跟踪暗访,为什么叶家明面上对自己置之不理,暗地里却偷偷地窥视自己?

    这个叶文龙究竟想干什么?!

    答案只有一个。叶泽森的瞳孔陡然放大——遗产!就是那些令人垂涎的巨额遗产!

    心脏险些漏跳一拍,叶泽森感到自己有点呼吸不过来了。他快速拧开笔帽,在叶文龙的名字上重重地打了一个圈。

    如果这一切是真的,那么…那么他一定要尽快做好防范,决不能再耽搁了。

    “莫先生,和叶家有关的一切情况,请您务必尽快查清楚!”叶泽森一口气喝完面前那杯早已凉掉的咖啡,严肃地嘱咐道:“还有,千万不能让其他人知道我委托过您的事!”

    “您就放心吧,这是我们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侦探懒洋洋地回答道。

    叶泽森点点头,不再废话,他取过大大的遮阳帽盖住头顶,果决地走出门去。

    残阳如血,将他的影子拖得老长老长的。时快时慢地走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夜幕降临,渐渐流失的高温带走了他的郁闷与惊恐,却无法稀释他内心的疑惑。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阿兰也在那串死亡名单里。她只是一个小小的情妇,为什么也会被搅进这一系列的财产纠纷?是完全出于偶然,还是她掌握了叶文龙的什么把柄,以至于被后者除之后快?

    ——这件事至关重要,他必须知道那个女人和叶泽寒的关系,更要了解清楚叶泽寒所处的立场。这个人是目前为止唯一对他释放过善意的人,也可能是他唯一能拉拢的盟友了。

    导演掏出手机,打算给经纪人打一个电话,让她多帮自己介绍几名侦探。

    这种时候他再也顾不上省钱了,毕竟性命要紧,他可不敢把自己的所有信任都押在这个莫里斯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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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莫里斯忙活了半宿,终于准备齐了给叶泽森的第二份资料。男人红肿的眼泡里充满了血丝,却没有立刻入睡,而是强忍着倦意,拿起话筒拨通了一长串专线。

    “我不明白,”他的语气听起来有些踌躇,“您明明已经推测出三少爷失忆了,为什么不直接把所有的事都透露给他呢?非得绕这么大一个圈子。再怎么说您也是他的亲人啊……”

    对方讽刺地哈哈大笑起来:“亲人?亲人值几个钱?他现在对叶家的防备心很重,没那么容易相信我,还不如引导他自己去追查。”

    “但恕我直言,我不可能完全取得他的信任。”莫里斯说,“我可以肯定他还会再找别的侦探,而我们根本没办法控制其他的侦探,那您这番功夫不就都白费了吗?”

    “谁让你取信于他了?”对方口吻平静地诘问道,“我们只是告诉他事实,就算他能从其他侦探那里弄来的消息,也只能应证你说的话全部是正确的。你说这样,他还会再怀疑你吗?”

    “您是指……”

    “重点不在于我们告诉了他什么,而在于我们没有告诉他什么。”对方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记住,你说给他听的全部是真话;而你没有说的,其他侦探又不是局中人,他们不可能查得到。至于他通过这些‘真话’拼凑出了怎样的‘真相’,那就不关你的事了。”

    “我……明白了。”

    莫里斯挂掉电话,密密麻麻的汗水从他鬓角沁出来,滴落在资料上。

    也许这就是说谎话的最高境界:只说事实,不给结论,同时充分利用对方的误解和成见,让他自己达成一套结论。

    并且,他会百分之百地,相信自己亲手推断出来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