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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旅途中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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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李诗语的事,韩爱玉只是小小吃了点醋就过去了,还嬉笑着祝他马到功成。

    章达春亲吻了熟睡中韩爱玉一下,就轻轻的从互相缠绕的肢体中抽身出来。

    下床找衣服穿的章达春,这才想起衣服还在浴室中,暗想完了的他,不经意间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叠衣物,上面压着张纸条。

    拿起一看原来是韩爱玉写的,内容是衣服已经洗好、烘干了,钱包、钥匙、手机之类的东西则放在一旁。

    章达春没有注意到在钥匙中有个u盘的存在,因为此刻的他已经被韩爱玉这一谨小慎微的细节而感动了。

    韩爱玉肯定是在他睡着后,起身把衣服洗干净的。

    看着韩爱玉略显疲惫的娇容,几缕秀发从前额披散下来,小巧的鼻尖,抿嘴睡着的时候带着一丝幸福的笑意,章达春看得有点呆住了。

    期间,章达春也收到高文倩的来电,原因无它只有一个,就是怪他出了这么大的事都不打个电话给她们报平安。

    章达春没想到自己的不愿她们过分担心的事,却引得她们更加担心,章达春当然是不断说些安慰的甜言蜜语爱来安抚她们的担心,并保证下次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第一时间向她们报告。

    车子赶路却是是快,只一霎眼的时间就来到了目的地。

    门铃的响起,让李诗语披着围裙快步走到大门的猫眼往外一瞧,奇怪的是看到一束白色的百合花,犹豫着要不要开门的她,耳中听到从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

    “诗语,你是不是想我吃闭门羹啊!”

    李诗语脑中想着他怎么知道我就在门边,手上则把门打开,迎面而来的是百合的花香和章达春那副迷人的微笑。

    “送给你。”

    闻到久违的百合花香,李诗语禁不住喜上眉梢,眉开眼笑的说道:“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百合的。”

    说着就在伸手接手过来的同时也把门关上了。

    章达春眼见李诗语那欣喜的样子,心里想:这五十多块钱花的也不冤枉,于是轻轻一笑说道:“因为只有百合的纯洁、高雅才配得起你高贵的身姿,百合洁白清秀,不媚不俗,高雅而深幽,有不羡牡丹的妖艳和玫瑰的情稠,完全符合你的气质和身份。”

    李诗语那明媚的妙目异彩闪耀,芳心愉悦地说道:“进来再说吧!这有新买的拖鞋。””

    章达春低头看了看脚下同样崭新的男式拖鞋,心中那个高兴不是用言语能表达的。

    一双崭新的男式拖鞋证明了在此之前是没有男性进入过她房内的。也证明了她已经把离婚的丈夫彻底的遗忘了。

    想起倩姐告知的情况,嫁人豪门结婚多年的她因为一直未曾怀孕,迫使想子心切的丈夫和亲家最后无情的以一张离婚协议书把她赶出了家门。

    对于家人的无情无义和丈夫的不念多年的夫妻之情,李诗语是伤透了心。

    最后忍着心酸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不索取离婚协议书上的任何财物,依然了选择离开伤心地,来到了h市。

    很快在以她的实力和脑科的权威在h市最有名的私家医院内站稳脚跟,并经过多年的努力成为了一院之长。

    李诗语回头见章达春没跟上来,反而盯着一双拖鞋发楞,羊脂白玉般的香腮倏地飞红,芳心羞羞地暗道:他不会乱想些什么吧!不会得,就一双简单的拖鞋嘛。

    可是上次的事又怎么说呢?

    章达春换好鞋发现李诗语那白皙的娇颜微红,神情迷离矛盾的不知在想些什么,便柔声问道:“诗语,你没事的吧!”

    沉迷于春思中的李诗语霍然一醒,娇容微微一红说道:“哦,没事,来这边坐,你想喝点什么。”

    章达春跟随她来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说道:“给我一杯清水就行了。”

    很快,李诗语就把百合花放下,端着一杯清水过来,递给章达春说道:“来,给你。”

    章达春在接过杯子时,指尖轻抚了她柔嫩的手背,似挑逗,又似无意,笑着说道:“谢谢。”

    李诗语敏感的收回了双手藏在身后,可指尖造成的轻颤是挥之不去,娇靥微红,掩饰着说道:“你先坐一下,我去炒个青菜就可以吃饭了。”

    说完匆匆的逃也似地离去,好似怕了章达春一样。

    章达春瞧着李诗语那迷人的身段,暗想,褪下衣服的她又会是何等的迷人。

    饮了一口水,才细细的打量起李诗语屋内的摆设、装潢来。

    整体没有太多的奢华和虚荣,只是简单的雅致和点缀。

    典雅,舒适,大方。

    屋内所有的布置以及摆设显露着主人的巧手,大至家具,小至零碎的装饰品。

    没过多久,李诗语就解下了围裙穿着一身简易的家居服走了过来,邀请章达春到饭厅用餐。

    转眼功夫,章达春就来到了饭厅。

    适合四人的木质餐桌,在摆满菜肴之后,显得小而不适了。

    走到李诗语对面的凳子上坐下,望着满桌子的美味佳肴,不禁食欲大增,迫切的想尝试一下出自美人之手的美食的味道如何。

    可看来看去好像缺少了点什么似的,脑中一亮,原来是美酒,美人,美食,怎可少了美酒呢?美人与美酒本来就是密不可分。如果说美酒可以让人为之深深陶醉,那美人无疑能带来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美人在怀美酒在唇,本就是人生一大快事!

    “诗语,你不觉得缺少了些什么嘛?”

    端坐好的李诗语听了一愣,细细地看了餐桌一番,疑惑不敢肯定地问道:“好像没有吧!”

    “你不觉得少了美酒嘛?”

    李诗语瞥了他一眼,抿嘴笑道:“看不出达春哥还是一个小酒鬼!”

    章达春微微一笑说道:“非也,非也。古人说‘酒色不分家’。有此美人在场,又岂可无美酒相配呢?”

    李诗语闻言莹白细腻的娇靥微微晕红,芳心又羞又喜,章达春的口气虽有调戏之言,但他却是感到甜蜜和幸福。

    也许是每天归家面对空寂无人的房子太久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个人能陪伴自己共进晚餐了。可她还是没忘了彼此的身份,心却不由自主的在慢慢产生变化,这是她始料不及的,这才娇声说道:“你等等。”

    说着起身往客厅走去,很快就见她拿着一瓶葡萄酒和两只高脚杯走了回来。

    章达春心中暗暗的高兴,美人不仅对他的调戏之言没丝毫的生气,而且还顺意的拿来了美酒。

    这时,章达春从李诗语的手中接过葡萄酒和开瓶器,“砰”的一声软木塞被打开了,浓郁的酒香立刻缭绕在两人之间。

    章达春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赞道:“好酒!”

    李诗语唇边含笑说道:“你怎么就知道是好酒呢?”

    她以为章达春最多是在自己面前装装样子,不是真的知道此酒是否好酒。

    那知章达春笑而不语地往两人的酒杯中倒了三分之一,递了一杯给李诗语,这才自信的说道:“首先,是软木塞的学问。理想的软木塞状态应该是只有底部是湿的,而其它的部份保持干燥。太干或太湿的软木塞都表示空气已经进入酒内,也就影响了酒的品质。

    理想的状态应该是软木塞的底部是湿的,而其它部份保持干燥。另外,若软木塞潮湿的部份,带有酸味或不好的味道,表示这瓶酒可能已被开过。”

    李诗语小小惊诧了一下,接着又装作不以为然地说道:“这有什么的,书上电视上看过也不奇怪啊!”

    听了李诗语的话,章达春也不反对,只是轻轻的晃动着酒杯说道:“其次,就是要检查颜色;在品尝之前,将少量的酒倒入酒杯,观察酒的颜色。

    酒的色泽,无论是白酒或是红酒都应该是清澈的。

    有些红酒颜色较深,但是也不至于混浊不清。

    颜色的色度也很重要,就像紫色通常是年份较轻的酒,深红色是较成熟的酒,砖红色或褐色则是代表更成熟的酒龄。

    而这瓶葡萄酒清澈透明,色泽饱满,由此可以证明它绝对不是普通的葡萄酒。”

    “那也不能就此证明一定是好酒。”李诗语刻意刁难着说道。

    这时,章达春对李诗语刨根问底,不肯放过自己的态度,苦笑不已。不过也判断出她也是一个识酒之人,于是轻笑一声说道:“好的酒尤其是红酒在轻晃后会留下酒痕,轻晃酒杯,让酒形成漩涡绕着酒杯打转。然后举起酒杯,保持稳定,让酒由玻璃壁上滑落。

    如果酒慢慢滑落留下清楚的酒痕,那就表示酒的品质不错。”

    章达春举着高脚杯,继续说道:“事实再次证明此酒非凡品。”

    李诗语也不得不承认他说的不假,也相信他是一个懂得红酒之人。古人云:“千金易得,知己难求。”在人生的旅途中,朋友是不可缺少的,如果能遇到一个知己,那更是莫大的福气。

    李诗语好不容易遇上一个知己,当然是莫大的高兴,举杯大喜地说道:“来,为我们都是识酒之人干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