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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这货是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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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轩悲痛欲绝的哀嚎声,对于心情郁闷的郑翼晨来说,就像吃了一个人参果一般,全身毛孔大开,那叫一个舒服惬意。

    一直以来,李轩都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没想到还有位置对调的一天。

    他心里得意,恨不能引吭高歌一曲:“咱们老百姓啊,今个人真呀真高兴……”

    但郑翼晨的得意并不能维持多久,他完完全全低估李轩变态的心理素质和回血能力,下一个瞬间,李轩已经原地满血复活,又是大笑几声:“哈哈,我纠结个屁啊!花自己的钱有什么好玩的?剥削你才是我去投靠你的最终目的啊!”

    “你丫还能再无耻一点吗?土豪来剥削我这个贫农,你丫周扒皮,黄世仁附体吗?”郑翼晨彻底没辙,拉下脸皮,气急败坏,破口大骂。

    痛骂声夹杂着李轩没心没肺的笑声,显得有些滑稽可笑,仿佛在唱独角戏一样,李轩深谙“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的至理,任凭郑翼晨如何臭骂,只是大笑,有时还会好心提醒他漏骂了几点,或者在郑翼晨骂出一些新的花样时啧啧称奇,夸奖他的词汇量又丰富了许多,看样子最近没少做功课。

    等他骂完之后,李轩这才笑呵呵说道:“你骂完了,也该消气了,我现在已经在机场外,大概十五分钟之后,就到你家里,等我。”说完挂断电话。

    郑翼晨走到楼下,巡逻路过的老杨见他怒气冲冲的样子,忍不住好奇问道:“臭小子,你今天吃炸药了?隔老远都能闻到你身上的火药味。”

    郑翼晨哼哼唧唧说道:“我倒是想,直接把我当炮仗点燃,送到月球上,来个眼不见为净最好!”

    “怎么啦?和人家闺女吵架了?要不要我叫你几招男女之间的相处之道,真不是我瞎吹,我年轻那会儿,被人称为玉面梁朝伟,那忧郁深邃的眼神,不知俘获多少少女芳心……”

    “老杨,你吹牛皮之前,麻烦打一下草稿,你年轻那会儿,梁朝伟都还没出世呢!再说,我又不是为情所困。”郑翼晨白了他一眼。

    老杨老脸一红,吱吱唔唔,照着郑翼晨的话题继续问下去:“那你是为了什么事烦心?”

    “你还记得之前,隔一阵子就过来投奔我的那个男人吗?”

    老杨记忆犹新:“当然记得,那家伙,长得真妖,比女的还俊俏三分,害的我有一段时间,一直以为你的性取向有问题。”

    郑翼晨痛心疾首说道:“他又来了!”

    他的话语和表情,落在有心人眼里,有了更深一层的意味,老杨自然是以为他担心有个男的在家里留宿,姚璐琪和晓桐等女性出入会不方便,而且李轩长得委实太帅,不排除郑翼晨的女性朋友,一见之下,直接把郑翼晨踢走,上演一出“撬兄弟墙角”的毁三观狗血伦理剧。

    “你们这些年轻人啊。”老杨暧昧一笑,不做点评,跟郑翼晨要了几根烟,迈着矫健的步伐,继续巡逻去了。

    郑翼晨走到楼下时,汽车排气筒的轰鸣声响彻了宁静的小区。

    一辆纯白色的宝马三系直趋而入,在保安亭前停了下来,车前灯的强光照在郑翼晨的脸上,郑翼晨无视强光,双眼直视,将车内的人物看的清清楚楚。

    一个绑马尾辫子,长着一张标准瓜子脸,五官俊秀,酷似吴彦祖的男子背着一个旅行包从副驾驶座出来,笑眯眯和郑翼晨打了个招呼后伸头进入车厢,和驾车的那个穿着上极其省布料,单单是胸前那条深不可测的事业线,就够让郑翼晨咂舌不已的妙龄女子互相亲了一下脸颊,浅尝即止。

    女子脸色通红,目光迷离,轻启朱唇:“郑翼晨,能告诉我你的联系方式吗?”

    郑翼晨在旁听到,脸有薄怒之色:李轩这个王八蛋,居然又拿自己的名字招摇撞骗。

    当年在大学时,他和其他学校的女性联谊,用的都是自己的身份,以至于后来大学城十所名校的女性,都集体封杀郑翼晨,一听他的名字,就做鸟兽虫散,直到毕业之后,一直打光棍的郑翼晨才得知真相,为自己误交损友,误了终身痛心不已。

    等那女的开车去的远了,郑翼晨才走到男子身边问道:“李轩,这又是你哪一任的女朋友?”

    李轩嘴角翘起一个好看的弧度,爽朗大笑:“我才认识她不到半小时,刚才下飞机后本来想坐计程车到你这里,后来才发现口袋里没有半毛钱,于是就找到这个好心搭我顺风车的美女送我到这里来了。我真是出门遇贵人啊,哈哈。”

    郑翼晨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看她开车的款式,怎么可能是住在这种偏离市中心的小区,很明显是垂涎你的美色才“顺路”载你来的吧?”

    “是吗?人长得帅就是没办法,哈哈。”李轩又是一阵大笑。

    “瞧你这个显摆样,低调点会死吗?”

    李轩表情十分严肃,点头说道:“会!”

    郑翼晨纵使满腹怨气,也不得不承认李轩长得很帅这个事实,简直就像是一个妖孽,他如果和李丽珊站在一块,简直就是珠联璧合。

    以他的父亲李开复当时的地位,能得他垂青发生关系的女人自然能称得上风华绝代,李轩毫无疑问继承了母亲的优秀基因,帅的那叫一个惨绝人寰。

    这也是郑翼晨对他不爽的原因,当年在篮球场上,论技术与贡献他不比李轩差多少,可是学院那些女生的尖叫声,呻吟声,欢呼声全都给了李轩。

    在这个如同太阳般耀眼的男人身边,郑翼晨根本没有发光发热的余地。

    “有钱人本来就够讨厌了,标准高富帅什么的就应该抓去人道毁灭啊!”郑翼晨心中狂吼。

    进到家中后,又发生了一件让郑翼晨郁闷的吐血的事情。

    对他一直爱理不理,每天至少有二十三个钟头是在睡觉的懒猫罗宾,在看到李轩进门后,微眯的猫眼蓦地睁大,耳朵高高竖起,飞奔到他身边,绕着李轩的双脚疯狂打转了数圈后,脸蹭了蹭李轩的裤脚,仰起头叫了声:“喵。”

    就算郑翼晨听不懂猫语,也知道它这声叫唤表达了一个热烈的恳求:求交往!

    “是谁好心收留你,是谁喂你喝牛奶,给你买玩具买罐头?我跟你认识那么久也不见你那么热情,你有没有良心?我怀疑你没有!慢着……”

    郑翼晨强忍着喷血的冲动,骇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

    近半年以来,他一直把罗宾当成雄性看待,李轩的到来,让这只懒猫原形毕露,发起花痴,就像个思春的少女:这货,这货,原来是雌的!

    罗宾居然是一只母猫!见到李轩的第一眼,它就彻底恋上李轩了!

    敢情李轩的帅已经到了跨越种族的地步了!

    想想自己几个月前,还以为罗宾开启了后宫,现在才知道,原来它是如假包换的女王,想到这里,郑翼晨心里一阵恶寒。

    “你什么时候养了一只这么可爱活泼的猫?”李轩眼睛发光,弯腰放下旅行包,顺手将猫抱在怀中,抚摸着它柔顺的毛发。

    罗宾发出几声轻柔悦耳的猫叫,伸出粉嫩的舌头,不住舔舐李轩的手掌,势将揩油进行到底。

    不得不说,罗宾傲娇起来,足以把活人气死,憨态可掬的模样,却能将人萌化。

    “活泼?可爱?它每天除了吃饭睡觉挠挠我之外也没见它做过什么事。”郑翼晨冷冷说道。

    李轩侧躺在沙发上,拿起放在桌上的猫玩具,那是一根可以发射出激光红点的电筒,随着李轩手臂的摇晃幅度,红点在地板上不住变化位置,罗宾上蹿下跳,左右扑腾,想要按住红点,十分卖力。

    郑翼晨回想到罗宾刚来那会儿,自己拿这个玩具逗它的时候,罗宾的猫眼中满是嘲弄之色,似乎对他这个新主人的品味颇为不屑,摇头感慨一声:“原来每一只发情的母猫都是演技派,我算是见识到了。”

    他在另一张椅子上坐好,开口问道:“这次又因为什么事情离家出走啊?”

    “我爸看我毕业后整天无所事事,心里不痛快,想要将他旗下一间公司交给我打理,我不想做一个该死的上班族,就跑出来了。”李轩轻描淡写的说道。

    “靠!那叫什么上班族?你是做老总管理一大批人,至于那么反感吗?”

    “反正我就不喜欢,家族生意有我爸和我哥就够了,我现在最大的宏愿,就想去我们学校承包起一间咖啡厅,调戏一下师妹,放寒暑假还能有几个月休息,多惬意啊。”

    “你们有钱人就爱玩这种游戏,关键别把我扯进来就好。”郑翼晨用一种鄙夷中带着妒忌的眼光,狠狠瞪了他一眼。

    突然间,他眼神发直,不胜惊骇,看到了李轩面色的异常!

    李轩的印堂部位突然多了一条如同蚯蚓般不住扭动的青筋,**跳动,忽红忽青,十分吓人,而李轩本人却一无所知。“啊!这是……蛊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