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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章 瓮中捉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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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当下的互联网公司做不到,但昆仑绝对能够做到。

    事实上呢?

    不是当下的互联网公司做不到,只是相互之间的利益纠葛太深了,大家都不往一处使劲,试问,怎么可能做到得到呢?

    然而昆仑就不一样了,昆仑就是冷锋一个人的一言堂,说什么就是什么,最重要的是昆仑强大的科研能力,早在几年前就已经走了在了时代的前列,这是昆仑能做到的跟本。

    当然,只是消除影响还不行,马芸这是在作死,冷锋自然不会放过他,当马芸乘车离开的时候,昆仑的特工也出动了,这种情况下跟本用不上佣兵。

    佣兵是什么,佣兵是战场上的死神,而都市是特工的天下。

    此刻,马芸坐在车里想着回去之后,如何用这五个多亿东山再起,只有这样才能把失去的东西全都拿回来。

    马芸闭着眼睛靠在背靠上丝毫,丝毫没有去注意出租车的情况。

    主要是因为马芸觉得黑帮已经放了他,而且他的钱已经在黑帮手里了,换句话说,马芸觉得现在的他就是无用之人,一点用处都没有,一个没有用的人是没人会去关心的。

    马芸是这么认为的,殊不知,即使他已经死了,尸体一样有用。

    事情往往都是这样的,看似无用的东西,实则有大用,越是不起眼的东西越时有可能产生大的用处。

    突然马芸皱起了眉头,缓缓睁眼看去,看到车子竟然已经已经停了,司机正往远处跑去。

    马芸心中咯噔一声,这一幕真得和熟悉,马芸放佛又回到了出租车在半路停下的情景,不由的一个激灵,顿时回过神来。

    扫了一眼,果然,钥匙不在车上,马芸想都没想,推开车门就冲了下去,飞快朝赌城的方向冲去。

    往赌城去而不是往美洛去,马芸很清楚,这次的事情显然是有备而来,往美洛去,很快就会进入人烟稀少的郊区。

    漆黑的夜里冲刺在这样的道路上,简直是在找刺激,分分钟被人干掉抛尸街头,想要活着离开,除非是神仙。

    直觉告诉马芸,这次的事情就是冲着他来的,甚至马芸有种感觉,进入米国之后就走进了一个局里,一张大网正朝头顶笼罩而来,不管到什么地方,好像总有一双眼睛在监视着。

    直到此刻,这种预感越来越强烈,马芸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逃跑。

    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

    马芸不停的对自己说,膝盖上的疼痛让马芸差点跪在地上,太疼了,太疼了!

    跑出去没多远,膝盖上的纱布已经被血给荫透了,疼痛不但没有让马芸的速度慢下来,反而让马芸的大脑更清醒,跑得更快了。

    可话得这么说,瓮中之鳖迟早是瓮中之鳖,再怎么反抗也是瓮中之鳖,入瓮的老鳖无论如何挣扎也都是不可能逃出去的,这是自古使然的道理。

    当然,不是没有例外,只不过看到的并不是最终结果,但凡最终结果是瓮中之鳖的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

    况且这是昆仑布下的局,而且是冷锋交代下来的事情,不是昆仑接的金主的任务, 换句话说,昆仑得拿出百分之二百的精力去做这件事情,哪怕这件事情很小很小。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这件事情在昆仑特工心中就不算是事情, 真得很小很小,几乎可以说算不上是事情。

    无他,看看昆仑特工执行的是什么任务就知道了,对象不是跨过集团的总裁就是国家总统,用来对付马芸这样一个落魄的首富,实在有些杀鸡用牛刀的意思。

    不管怎么说,这是冷锋交代下来的事情,昆仑特工就必须得认真对待,话又说回来了, 昆仑的认真对待,对马芸来说就是一个莫大的灾难,刚跑出去没多远就没人给堵上了,前方出现了十多个人,穿的花花绿绿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最主要的是,马芸确定了这些人的身份,米国的黑帮,沙滩裤, 人字拖,蛤蟆镜,大金链子,不要以为这是香江警匪片中才会有的黑帮小弟行头,实则这是米国黑帮公认的最帅气的行头之一。

    曾经是华人首富,曾经见过太多米国社会上好的,不好的一面,马芸知道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尽管过去这么多年很多东西都忘记了,但当看到的时候第一时间便会想起来。

    马芸一颗心顿时沉到了底底底,他怎么也没想到,先出狼窝,又进虎穴,这人要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马芸回头看了一眼,心下长叹一声,停下了脚步,他不打算走了,此刻,马芸百分之百肯定有人在针对他。

    哼!

    最好别让我知道你是谁,我一定会将你碎尸万段,凶狠的目光真得让人不寒而栗,这是属于华夏首富的气场。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久居兰室不闻其香,久居鲍市不闻其臭,当一个人久居高位,自身的气势潜移默化是会发生变化的 。

    马芸就是如此,他死死的盯着前边走过来的人,希望看穿对方的身份,知道这些人是谁派来的,更想看到是谁在算计他。

    实际上,此刻马芸心中是有个答案的,只是他想不通为什么要赶尽杀绝,现在已经不是古代了,没必要这么狠呐!

    冷锋坐在沙发上看着大影屏上,马芸的脸色变换, 以及那眼神之中的阴厉狠毒,那还能不明白马芸心中所想。

    “马芸啊马芸,天作孽,尚可活,自作孽,不可活,谁让你这个人那么没有底线呢,谁又让你得罪我了呢,呵呵,我早就和你说过,我和你一样,你崇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我也崇尚这句话,你呲牙必报,我也是如此,不过我比你多了一份正义感,多了一份坚决,我比你成功,所以我能干掉你,还能让你永世不得翻身,嘿嘿,到了下边一定要记着我的好,还有啊 ,下辈子投胎的时候一定记住要挑选了好人家,子不教,父之过,你的父亲不是一个好父亲。”

    冷锋如同告别一样,说了很多,说完起身离开了,他得去接人了。

    马芸能有今天的结果, 说咎由自取有些勉强了。

    事实上,人这一辈子十八岁的时候基本就可以看出来了,十八岁之前,父母和老师为孩子注入的因素决定了孩子未来的高度。

    有的注入了自卑,有的注入了自信,有的注入了自大,所有能用来形容人的性格的都可以被称之为因素,而这些因素都可以被父母和老师注入孩子的心里,以至于影响孩子的一生。

    在冷锋觉得孩子未来如何,是个什么样的人,能够达到一个什么样的高度,十八岁之前就已经注定了,非生死不能改变。

    在马芸身上,冷锋再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命运是如此的神奇。

    这是冷锋的领悟,也是冷锋少年老成的原因。

    非生死不足以改变人的一生!

    马芸能有今天和他有个“好父亲”是分不开的,当然和母亲也分不开关系,俗话说有娘生没娘教,就是这么说的。

    马芸被堵了, 四周都是人,全都是彪形大汉。

    好死不死的马芸竟然摆出了个太极的起手式,顿时惹得周围的黑帮分子哈哈大笑。

    是的,外国人基本上都知道功夫,说他们知道的功夫明星,可能会有人说程龙 ,但更多的人会说李小龙。

    很多人会把程龙和李小龙放在一起比较,实际上跟本没办法比价,程龙活了大半个世纪,而李小龙去世时只有三十二岁,三十二年的生命让功夫灿烂了整个世界,让世界知道了功夫,把功夫名扬了世界,这不是程龙一个戏子能比的。

    明星!

    明星的成就再大终究还是明星,明星是什么,在古代就是戏子,功夫明星是什么,这样的人还是戏子,不过被称为武生!

    对李小龙的介绍不是明星,而是一位功夫大师,一位哲学家,这又是无法比拟的地方。

    外国人崇拜李小龙的不比华人少,甚至更多,当看到华人的时候,老外很容易联想到功夫,老外会认为华人都会功夫,而这些黑帮分子都不是小白,甚至说身手都不错,看到马芸如此,能不笑嘛。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是李小龙,小个子的马芸看起来跟本无法和强壮联系在一起,甚至会让人觉得很弱。

    可如此弱鸡的人竟然勇气了让老外佩服的功夫,老外怎么可能不嘲笑呢!

    实在是反差太大了,容不得人不发笑。

    这笑声再次刺激到了马芸强烈的自尊心, 多少年了,没人敢这么笑话他,这如何能不让马芸愤怒,生气,要知道这可是马芸最在乎的。

    “嘿,马芸,别装了,你什么水平你自己心里没点B数吗?”

    黑人老外一开口竟然是一口流利的中文,马芸顿时愣住了他着实没想到。

    国人觉得外语很难学,可马芸很清楚,中文才是最难学的,可以说中文是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