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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章 边境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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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燕云多义士,这话传了很多年,实际上也真的就是这样,班长熊自强家在燕云,燕北,最是豪爽,这也是他能成为班长的原因之一,当然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熊自强已经在这里当了十二年的兵,守卫了边境线十二年。

    人生能有几个十二年啊,这一年的下半年,熊自强就退役了,就可以回家了。

    熊自强是热爱部队的,但是在这里,前途一片迷茫,想升迁根本不存在的。

    熊自强倒不是为了不能升迁才离开部队的,可人生能有几个十二年啊,毕竟到现在他还是单身一个,老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熊自强决定退役回家娶媳妇了。

    “贼老天,说下雨就下雨,冷锋那小子领给养去了,现在还没回来,路上不会出设么事情吧!万一办到上被野狼给吃了,那就丢人丢到家了!那个,大王,你注意一点,我影影去,别处什么事情了!”

    说着,熊自强拿上雨衣出了门,对熊自强来说,他是班长,这一个班十二个人他都得负责,一个人都不能出事。

    “哎呀,班副,要我说那小子根本不会出事,你还不知道冷锋嘛,那小子的身手咱们几个有谁是对手的,就是咱们都上恐怕都干不过人家一个人,能出什么事,野狼见到他都得躲着走!”

    “二狗,怎么说冷锋都是你的战友,而且是刚到咱们这地方,你也是老兵了,这种思想可要不得啊!”

    “班副,我能不知道嘛,我就是那么一说, 对了,班副,你说会不会冷锋家是什么武林世家之类的,那身手我觉得去特种部队都没什么悬念!”

    二狗到不是真的叫二狗,二狗的名字是苟二邦,战友们叫着叫着就叫成二狗了。

    “你小子关心那么多干嘛, 就算是,那也是人家的秘密,冷锋刚来咱们这地方,可别欺负人家啊,万一给人欺负走,咱们可没办法交代!”

    “班副,就二狗还欺负冷锋,他不被冷锋收拾就不错了,哈哈!”

    “哈哈……”

    战友们都是哈哈大笑。

    “二狗,你和我一起去,说不定他们快到了,走吧!”

    “好嘞,班副,咱这几走!”

    说话间,两个人穿着雨衣朝门口走去:“二狗,你和班长是同一年当兵的,几年也该退伍了,想好回去干什么了吗?”

    “唉!要想好就好了,我就不愁了,班副你说就咱这文化水平,回去能干什么,要么去场子里上班,要么去给人家当保安, 只有这两条路,唉!不甘心啊!”

    班副大王拍了拍二狗的肩膀,两个人此时已经走到了门口。

    “嘭!”

    班副刚刚前脚跨出门,就响起了枪声。

    大王迅速退回来把门关上,这时候房间中的人都反应过来了,纷纷把背上的武器取下来拿着,准备随时反击。

    “刚刚那是九五式的声音,快,按照咱们之前演习的做,快,快,快!”

    说完,大王已经找了个掩体蹲下来。

    “快,你们从后门出去,准备去接应班长,二狗你带着人去!”

    “知道了,班副!”二狗答应一声, 猫着腰往后门冲去, 二狗不愧是老兵,速度非常快。

    “咔嚓,咔嚓……噗,噗,噗……”

    子弹打碎剥离之后,又打在墙上发出噗噗的声响,二狗的反应速度足够快,直接趴在地上。

    班副大王额头上直冒冷汗,刚才的声音虽然很杂,但他还是听出了消音器的声音,敌人距离营房并不远,可以说非常近。

    “二狗,马上从后门出去,快,不然来不及了!”

    大王说完猛然意识到前门有人,后门也肯定有人啊,大王瞬间额头上的冷汗就下来了,他想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就在这时,五六个黑色的东西冒着烟从外边仍了进来。,整个房间都给覆盖了。

    手雷!

    “卧倒!”

    大王大吼一声,迅速窝在掩体后边,他是把桌子推倒之后躲在桌子后边。

    “轰,轰,轰……”

    六声巨响之后门推踹开了,跟着门口出现一个人,举起枪朝房间中扫射,射界把整个房间都给覆盖了,一丝死角都没有。

    从战斗发生到结束,不过三秒钟而已,三秒钟战斗已经结束了!

    硝烟散去,瞬间冲进房间三个人,枪口分别对准了三个方向,以防出现意外。

    三人的装备一样,身上的丛林迷彩服一看就知道是高档货,至少国内的特种部队不曾有,识货的人就能认出来这是世界上目前为止最好的丛林作战服,三人的头上带着的头盔也是经过一番伪装的,若是爬在地上,只能看出来这是个草垛而已。

    三人手中的枪则是SCAR-L,这是一款美军专供特种部队使用的单兵武器,而脚上穿的则是防爆军靴,从上往下,这一身几乎全都是国际最前沿的特种装备。

    除了最中间的站着没动之外,其他两个人迅速在房间中行动起来,对着所有士兵的头上开一枪,确保没人存活下来。

    “八具尸体确认完毕,无存活!”

    两人齐声说道,随即那人对着耳麦说道:“呼叫呼叫,目标确认,八个人无一存活,外出一人,哨兵一人,共十一人全部击毙,无存活!”

    “十一个人?”

    耳麦里传来一声一声疑问,随即便是惊喝道:“仔细检查,边防哨所一共十二个人,立刻,马上!”

    “屠夫,检查完打扫战场,不要留下线索,以最快的速度撤退出华夏国境,马上朝周围搜索,尽量找到最后一个人!”

    “明白,我会尽力!”

    “你们去把人带过来!”屠夫开口说道。

    两个人走了出去,片刻之后,两个人压着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尽管显得很落魄,但依然能看出来这人身上的书生意气。

    “张先生,这些你看到了吗?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我想你应该知道的,佣兵界的潜规则是不能踏入华夏,都说这里是佣兵的死亡之地,从来没有佣兵敢到这里执行任务,呵呵,我觉得这其中有夸大的成分,你觉得呢?张先生?至少我敢来,狼群佣兵团敢来,呵呵,这就是你引以为傲的国家嘛,我不觉得有什么不敢来的,你看看这里,我们只用了三秒钟就攻陷了这里,哈哈……”屠夫大笑,显得很畅快。

    被屠夫称呼张先生的听了这话之后,不但不生气,反而是弯腰献媚,笑道:“您说的太正确了,全世界谁没听过狼群的大名,狼群佣兵团,佣兵阻止排名在前五之内,前几天的侦察排那么轻松的就被你们给吃掉,这些边防兵就更不在话下了,现在看来我安全处境是点问题没有了!”

    “张先生,你就不应该怀疑我们,现在看到了我们的实力了,呵呵!”屠夫讥讽的一小,鄙视的看着张先生,接着说:“你这样的人,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评价,则呢么说他们都是你们国家的人,现在看到这些人死去,你竟然还能说出这样的话,呵呵,我真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虽然我们佣兵为钱而活,但他们值得我敬佩,至于你嘛,呵呵!”

    “你!”

    两人的身份似乎并不是那么简单,屠夫看起来有点像老毛子,而张先生很显然就是华夏人。

    “别你了我了,看在金主的面子上我就不和你一般见识了, 但也请你放尊重,好了,本来你是可以休息一会的,不过现在我们得离开了!”

    “为什么,这些人不都让你们干掉了,短时间不会有人找过来的!”

    张先生有些不高兴的说:“我们可是付过钱的,要是这次的合作你们不讲信用,以后还怎么合作!”

    “哎呦,我说张先生,你就别打肿脸充胖子了,让你走就走,你要想留下我没意见,但有一点你得搞清楚,边疆哨所十二个人一个班,我们之干掉了十一个人,动动脑子吧,蠢货,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会被人发现,哼!”

    张先生想说什么,却是话到嘴边也却说不出来,直接闭嘴,随便找了一身军装换上,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耳麦中有队友说话了。

    “呼叫呼叫,据此八公里,有一名士兵,是否狙杀,是否狙杀!”

    “八公里?算了,马上撤退!”

    不过佣兵头子转身之后,却是嘴角微微勾起,紧跟了一句 :“狙击小组,干掉那名士兵,很有可能就是哨所的漏网之鱼,干掉之后马上归队!”

    “明白!”

    狙击手回答一句,开始计算风速,准备狙杀。

    “队长,不好,那人好像发现我了,他正朝我这边看!”狙击手惊恐的说道。

    “马上撤退,马上撤退!”

    说话间佣兵头子已经冲出去十多米了。

    羊肠小道上,一个年轻人牵着三匹马正往前走,这是冷锋成为一名哨兵之后的第一次任务,去营区领给养,而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三匹马。

    就在刚刚,冷锋察觉到了前边山梁草丛里的狙击手,这让冷锋不禁猜测起来,难道说附近有特种部队在训练?

    这时候的冷锋,当兵的唯一的想法就是能够参加特种部队的选拔,从而成为一名特种兵,下意识的就把对面的人想成了特种部队。

    虽说这里是边境线,可也是国内啊,不可能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