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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七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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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衡就满眼呆滞,心里难受的不行。

    孟以非沉默下来。

    其实他提前知道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如果他去提醒沈鸿几句,让沈鸿清楚这本书如今已经快被写出来,马上就要出版发行,也许能阻止此事发生。

    可他没有。

    他本心里冷眼旁观,想看看沈鸿会不会主动往坑里跳,而且还在幸灾乐祸。

    孟以非这种做法似乎有些过分,不大对,可他就是这么做了,一点都不想改。

    “这个沈平凡究竟是何等人,岂有此理,梅某非要找他说道说道。”

    翻看这本书,大体翻看了七七八八,时间过去颇久,梅书礼怒气丝毫不减。

    王专员神色严肃:“此时最紧要的,我们当为商兄发声,让大家都明白,此书的作者该当是谁。”

    一行人纷纷应是。

    孟以非一个电话,招呼来瞿正,让他拿照相机,将商衡的稿子,各种资料都拍照。

    商衡对自己的文字十分珍惜,每一年的稿子都有留存,而且按照年月整理的很妥当。

    尤其是那一本大纲,一连写了好多年,修改了很多次,还有孟以非,梅书礼,王专员等人给修改过的内容也有标注。各种小纸条贴得大纲变成了一本厚厚的册子。

    瞿正照相技术还行,而且这种事也不需要太厉害的拍照水平,不多时就拍好了。

    梅书礼蹙眉:“抓紧洗出来,现在我们马上回去撰文,必须尽快见报,越快越好。”

    所有人都应了,也不走,就在商衡的书房里开始挥毫泼墨,写起稿子。

    商衡是满心感激。

    这本书对他来说的确很重要,他写的内容都有原型,这些角色身上都带着他父祖一辈的烙印,里面还有他心爱姑娘的影子。

    商衡想了想,又把自家的老照片翻出来。

    照片里的家居摆设,女子穿的衣服,佩戴的首饰,男人们养的鹦鹉和狗,甚至一些小动作,都曾在他的小说里出现,但凡认真读过小说,一看到这些照片便会清楚小说的原型就是这照片里的家庭。

    梅书礼他们借着满腔义愤,奋笔疾书。

    孟以非煮了茶,又准备吃食,准备好便自己找了个舒适通风的好地处喝茶吃点心读书。

    沈鸿自然是不知这一番变故,但他也满腹忧虑,神色黯淡。

    芙蓉堂对面的百乐门舞厅。

    登州市的百乐门那是舞厅里的翘楚,开业三年,生意做得外头行商不知市府在何处,却是闭着眼也能找到这家大舞厅。

    沈鸿正同几个文友喝酒,此时夜深人静,舞厅里放的音乐也颇为舒缓。

    “沈兄,你当真是个痴情种子,那付月兰付姑娘那般痴情于你,连愿意给你铺床叠被,不求名分的话都说出口了,你到好,竟是三言两语便打发了人家走。可惜,可惜。”

    旁边有西装领带已经乱七八糟的年轻公子,喝得脸颊发红,语气里多多少少都带出几分嫉妒。

    “人家付姑娘可是正经人家出身的好女孩儿,大才女。”

    沈鸿摇摇头,依旧眉眼含愁苦。

    楼上楼下好多姑娘都偷偷瞄他,私下里窃窃私语,嘻嘻哈哈地互相使眼色。

    沈鸿在他们舞厅还真是新客。

    以前沈鸿没重生的时候,喜好比较传统,爱游山玩水,爱去探访名胜古迹,喜欢和文人们一处吟诗作对,就吃吃饭消遣,也去找登州有名的酒店,不会去舞厅。

    就连和姑娘约会,他选的都是白玉酒店。

    别看白玉酒店说起来做和芙蓉堂一样的生意,可人家的姑娘,在外头说出去,身份都很是体面。

    这交际花同交际花,还有很大区别呢。

    沈鸿当年很是矜持,也有些清高,对爱情,他觉得应当忠贞。

    歌舞厅这等地方,在他看来藏污纳垢,那是绝对不值得踏足,也不该踏足的地处。

    重生以后他是想开了,人生在世,及时行乐,快活最要紧。

    而且他自认为为人当圆融,朋友们都要去舞厅,他说不去,何等扫兴。

    以至于如今他还真是头一次踏足歌舞厅,舞女们见他自是新鲜。

    其实舞女们见的人多了去,像沈鸿这般的也不新鲜,可是出手大方,长得也好,还很年轻的男人,无论何时都是稀罕货色,大家也不介意多看几眼。

    沈鸿却是没甚兴趣和那些舞女们交流,他这几日连送了好几封信进瞿家,还托了几个新结交的好友去送。可惜,依旧没得到小金的回应。

    他那些朋友们到是知道他些他和瞿小金离婚的前因后果,只是沈鸿说的时候,肯定是春秋笔法,有所侧重,反正只道自己很无辜,是让王晴晴害的。

    一干文人墨客,对于风流罪过这等事,都不怎么看在眼里。

    他们个个觉得,人不风流枉少年,而且,浪子回头金不换。

    瞿小金本是沈鸿的妻子,沈鸿如今都要功成名就了,可还一门心思惦念原配发妻,这样的好儿郎,那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他们很积极地帮沈鸿的忙,通过各种渠道,去瞿家打探消息。

    不光如此,还四处去宣扬,把沈鸿说成个情深不悔的奇男子。

    正好他写的小说热度正高,沈平凡先生的大名,在登州市文人圈子里也是相当响亮。

    他写的小说里的爱情又颇为唯美,以至于众人对他的感情生活很是关注,起哄架秧子的不在少数。

    瞿老爷德高望重,没人敢在他面前嚼舌,可瞿正却是听了不少闲言闲语。

    这两天气得不行,在瞿小金面前还要多方掩饰,严防死守,坚决不让那些话传到小姑娘耳朵里。

    “正哥,我去弄死那混账东西,什么玩意,也不看看自己都干了啥好事,现在到装起痴情人!”

    瞿家向来消息灵通,瞿正又是瞿家消息最灵通的一个,已经知道沈鸿那厮在各种公开场合,时不时对瞿小金表白,而且还经常借酒装疯,说的他好像是天底下一等一的大情圣。

    就在昨天,沈鸿接受采访的时候,居然掩面而哭,当着记者的面说他这一生,挚爱唯有小金,失去小金,让他生不如死。

    好些年轻的女孩子为此深受感动。

    昨天晚上小金去参加个慈善活动,居然还有白痴找到她面前,说什么这辈子得一痴心人不容易,让她千万要想清楚,看清自己的内心,不要放开重要的东西。

    还说如果她放手,那她就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

    小金当时就愣了,很是不知所措。

    瞿正:“还是上过学的女孩子,这得白痴成什么样,才多长时间就忘了沈鸿做的那些事?沈鸿写了本书,他黑的不行的名声就能洗白?”

    可事实上,它就是可以。

    在无数人心中,沈鸿只是普通的女中老师,他和学生恋爱,还是在有妻子的情况下,那他罪大恶极。

    但是,他要是有本事有能力的男人,他这么做,就是无伤大雅的小毛病。

    优秀的作家,自然感情丰富,他去欣赏别的女孩子,并不代表他不爱自己的家,不爱自己的妻子,如果他不爱,为什么要去努力挽回?

    瞿家门楣的确高,瞿家小姐也的确有钱有势,但现在追求沈鸿,对沈鸿有好感的姑娘里,并不是没有高门大户。

    好些女孩子的家世纵比瞿家差,在登州市也算得上富贵。沈公子这不是丝毫都不动心?

    沈鸿都这么专情了,瞿小金还不赶紧顺着台阶下来,那岂非太不知好歹?

    这等传言传扬得四处都是,瞿正没说话,私底下却找人好生和这些小年轻的爹妈父母长辈交流了下。

    一时间登州市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年轻人们莫名其妙地遭遇家长突如其来的杀威棒,各大娱乐场所竟然都有那么一点凋敝的迹象。

    瞿小金到是所有人里最镇定的一个。

    瞿家人都怀着各种各样的担心,有的担心她耳根子软,也有的心情复杂。

    像她大伯娘,心里就觉得夫妻还是原配的好。

    “当初我瞧不上沈鸿,老爷子非瞧得上,如今沈鸿上进了,到要便宜别人不成?”

    幸好这些话她也就私底下嘀咕嘀咕,人都不在瞿老爷面前,自也不必担心说漏嘴让人心烦。

    瞿小金却是个执拗的姑娘,虽然偶尔午夜梦回,也会伤感,泪满衣襟,甚至想起她同沈鸿新婚时,她的那些期待,对未来的憧憬,可是,她没想过要和沈鸿复合。

    “破镜难圆,徒呼奈何!”

    沈鸿数次登门,瞿小金次次不见。

    次数多了,沈鸿自是越发伤感。

    这日从歌舞厅出来,沈鸿喝得酩酊大醉,一出门正好碰到瞿正和孟以非,还有小金。

    他登时僵住,脑海中忽然闪过很多片段,胸腔里怒火蒸腾。

    多日来求复合,却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让他每每想起就说不出是绝望还是愤怒。

    明明他现在已经和以前不同,他已经拥有别人望不可及的名望,为什么还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小金。”沈鸿的心态瞬间崩溃,目光落在孟以非身上,忍不住拔高声音,“你是不是因为他才非要和我离婚?”

    孟以非:“……”

    瞿正蹙眉,冷笑:“沈鸿,你得了老年痴呆?小金到底为什么和你离婚,你心里没数?”

    沈鸿越发愤恨:“你……”

    “你可别说你只是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别人家我不管,瞿家的女婿,这种错就不能犯。”

    瞿正翻了个白眼。

    沈鸿深吸了口气,再不理他,推开旁边两个同伴的搀扶,站直身体,盯着瞿小金,厉声道:“小金,你自己告诉我,你是不是有了外心,所以才对我如此无情!”

    此时天色不早,可街面上人还很多,好些行人听见这边的争执,都停下来看起热闹。

    瞿小金身体微动,猛地抬手捂住耳朵,瑟瑟发抖。

    沈鸿声音越发尖锐:“我以为你是个好女人,没想到啊,你居然也朝三暮四……”

    瞿正啪地一巴掌扇出去。

    沈鸿顿时被打了一趔趄。

    “你们干什么!”

    忽然有一女孩子从旁边茶楼里跑过来,一把扶住沈鸿,对瞿正怒目而视。

    “瞿正,你怎么随便打人?”

    瞿正冷笑:“我可不光要打人。通知巡捕房,这个人袭击我们瞿家的小姐。”

    “是。”

    沈鸿浑身一哆嗦,吓得转过身就跑,速度飞快,连鞋掉了都顾不上捡。

    他着实对巡捕房那种地方分外敏感。

    那女孩子也顾不得和瞿正磨牙,连忙去追。

    这姑娘是沈鸿的书迷,登州商会副会长的千金,薛家的薛丽。

    薛丽特别喜欢读书,最近看过沈鸿的《大宅旧事》,感动得不行,连看了三遍,看到末页沈鸿的自画像,更是对作者升起无尽崇拜之情。

    追着偶像跑了一路,两个人气喘吁吁地停下来,沈鸿深吸了口气,惊吓渐渐平复,随即一怒——他跑什么?

    薛丽也觉得莫名其妙,不过非常刺激,脸颊通红,俏生生地道:“沈先生,瞿正就是个粗人,您别怕他,有我在,他不敢欺负你。”

    沈鸿愣了下,目光瞬间变得柔和许多。

    “小姑娘……我想请你喝酒。”

    他今天想喝酒。

    瞿正护送小金回家,一路上气得不轻,当着小金的面,连口吐芬芳都不成,半晌才对孟以非郑重道:“你帮我这么个大忙,我还你的人情可远远不够。”

    帮沈鸿暴露真面目,没让瞿小金受更大的伤害,怎么能不是天大的忙?

    却说沈鸿遇见薛丽,算是遇见了知音,一边喝酒,一边把满腔愤懑通通诉说出来。

    薛丽越听越生气,当然不是生沈鸿的气,而是觉得瞿家仗势欺人,太过分。

    她晚上一回家,就去找她母亲告了大半宿的状,说了一大堆瞿家人的嚣张跋扈。

    隔日,就不免有点关于瞿小金的风言风语四下里流传。

    其实瞿小金登报离婚时,这种风言风语已经存在,沈鸿出了名,言语更不好听。

    只没人敢当着瞿家人的面说,瞿家也就没放在心上。

    这回薛丽一搀和,却有些不得了,薛丽和别人不同,她本人在报社工作,是个记者,背景深厚,在报社权力很大,愣是绕开瞿家的严防死守,含沙射影地将《大宅旧事》作者和瞿小金的婚姻往事登上了报纸。

    报纸一出来,梅书礼先看到的,当即勃然大怒,一个电话打给薛丽报社的老板,怒骂了一个多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