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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这是见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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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道热肠》剧组开始进行剧本讨论会,邓廷歌不得已,将约好的吃饭时间又推了一周。

    这次这电视剧的导演是圈中特别擅长拍该类电视剧的能人,对剧本和演员理解的要求非常高。邓廷歌心里记挂着常欢跟他说过的八卦,认识剧组内演员的时候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哪些人爬上过包嘉树的床。

    《古道热肠》以他饰演的角色傻强为主,间中出现多个人物,穿插着各种世情。剧本由一篇七万字的中篇小说展开,洋洋洒洒二十多集,令原作中的人物更加血肉丰满。编剧却不是原作者。原作者表示自己不熟悉剧本改写,同时因为对这个作品怀着不一样的感情,无法动笔扩写,干脆将改编权也让了出来。

    邓廷歌揣着剧本,回到钟幸的工作室里和常欢碰头,顺带开始研究剧本。

    常欢又端起了一副正经得不得了的面目,邓廷歌坐在她对面一直笑,笑得她眉头抽搐,嘴角都歪了。

    “别、笑、了!”常欢怒道,“再笑我就给你加日程,让你不能去约会!”

    邓廷歌耸耸肩:“我现在也不能去约会,没什么差别。”

    他和罗恒秋的工作骤然变忙,自从上次相聚之后就一直没能再见面。常欢哼了一声,似是对他这副模样十分不满。邓廷歌十分理解常欢这样的人,正如他知道罗恒秋有许多副不同面貌一样。

    社会人,尤其是常欢和罗恒秋这样需要与许多人打交道的忙人,总要端着不同的面具,在不同的人面前说谈。罗恒秋初始和他重见时,也常常是西装革履的模样,头发梳得发亮,言谈之中俨然是社会精英的派头。邓廷歌喜欢他的所有模样。所有的面具他都不会厌倦,那全是罗恒秋,是他熟稔社会规则、却又对自己完全敞开信任的师兄。

    常欢:“……谈工作呢你在笑什么!最近你要注意一下行为分寸,别又被人拍到了!现在特别关键!上次的事情还没收拾好,你上点儿心。”

    邓廷歌收好了表情,一脸正经:“好好好。”

    两人谈完工作之后,邓廷歌溜去找钟幸玩。

    钟幸正在办公室里拧着眉头看杂志。

    方仲意的新专辑没有获得预想中的销量,新创作的几首歌更是被乐评人认为只是在单纯地重复自己之前的路子,“江郎才尽”这样可怕的词语大咧咧摆在杂志封面上。

    这样的评价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方仲意应该是惹到什么人了。钟幸有些烦恼。

    他很想不管了,但看到那个人被这样批评,甚至被踩到泥里嘲笑,心里始终是不忍和愤怒的。

    慈善晚宴的时候他和方仲意在庭院里聊了很久。大多数时候是方仲意说,他默默地听。他并不知道原来方仲意也会对自己说那么多的话。断断续续相处的数年间,总是自己在不停地对他说,此时终于调转过来,钟幸心里一点都不觉得愉快。

    一起住的时候其实也有许多愉快回忆。钟幸在稀薄的灯光里看着方仲意,心想他瘦了。

    和他在一起的人是否有好好地照顾他?方仲意一旦投入创作就会彻底忘记了外物,连吃饭喝水都会忽略。钟幸总是会备着简单的粥饭和饮水,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端给他。方仲意迅速吃了喝了,但完全忘记曾经进食,脱离创作状态之后就会嚷嚷着肚子饿。在这件事上钟幸总是表现出十二万分的耐心。他至今仍记得自己教方仲意怎么煮意大利面时,扑过来抱着自己的年轻人眼里的神情。

    感激,但没有爱。

    意识到这一点的钟幸心头发涩。他放下了杂志。

    那天晚上方仲意说的那么多话里,唯有一句最令他难过。

    他讲了半天,讲到喉咙沙哑才停,低头盯着钟幸,笑道:我好久没有跟人这样聊天了,你再听我说一会儿行么?

    心里有个声音说算了吧,原谅他,他没有你不行的;然而他还残存的理智却拉扯着他的四肢,让他无法站起:不能这样,他还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你不能再纵容他。

    钟幸最终没有对他这句近似恳求的话表现出动摇。他问他:“你男朋友呢?”

    方仲意干涩地一笑:“没有男朋友。他不是认真的。”

    钟幸不说话,方仲意接着又说了一句。

    “我总是很轻易就喜欢上别人。”

    钟幸冲口而出:“那我呢?”

    他将杂志扔在一旁,觉得自己十分悲哀。方仲意当时愣了一会儿,半天才讷讷道:“对不起。”

    钟幸始终想不明白自己与他爱上的其他人差别在哪里,更容易把握、更加纵容他,所以得不到珍视?

    那一点还盘踞在神经线里的理智又在叫嚣:不要回头!往前看!往前去!

    钟幸想得脑袋发疼。他看到邓廷歌在外面探头探脑,干脆起身走了出去。

    庞巧云对于儿子说带朋友回家吃饭起初表现得很平静。

    “又是小刘啊?”她在电话里说,“我最近学了个新菜式,大肉,小刘应该喜欢。”

    邓廷歌却告诉他这次不是小刘,是自己高中的师兄。庞巧云想了半天,没想起他这个师兄是谁。倒是邓啸一听到罗恒秋的名字,顿时一拍膝盖:“就是那个男孩子呀!这混球围观别人打架结果那孩子帮混球挡了一石头,你忘了?”

    庞巧云恍然大悟:“哦对对对!哎呀可俊了那孩子。心地又好,还那么好看……”

    邓廷歌:“爸,混球是谁?再说了我不是围观打架,我也是无辜群众。”

    邓啸冲座机大声说:“反正人家对你这个混球有救命之恩。”

    邓廷歌无语:“对对对,你都对。”

    他终于带罗恒秋回家,邓啸还在门外激动地瞅了罗恒秋的车一会儿。他家在老宿舍区里,是旧房子,邓家在二楼,庞巧云从窗户上探出个脑袋冲自己老公挥手,让他快回家,别丢脸。罗恒秋的豪车停在一众自行车、电单车和摩托车之中,分外显眼。罗恒秋觉得十分不好意思:“是不是太招摇了?”

    邓廷歌看了下车头的四个圈:“这已经是你最朴素的一辆了。”

    罗恒秋:“是的。”

    邓廷歌安慰他:“别多想,就是个车,四个轮子,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家也有四个轮子啊。”

    他指着邓啸的摩托车和庞巧云的电动车给罗恒秋看:“我妈还有辆自行车。加起来比你这个还多俩轮子。”

    罗恒秋只好承认他有点道理。

    在邓家受到的欢迎级别之高,是罗恒秋从没想到的。

    邓啸拿出了舍不得喝的君山银针,庞巧云捧了两个大果盘,里面装着各种时令水果。

    “吃吃吃。”两人欢天喜地地坐在对面,对罗恒秋笑道。

    罗恒秋紧张极了。从进门将礼物递给邓廷歌父母开始他就处于一种没办法脱离的紧张状态之中,面对这么热情的接待,一边承受着罪恶感一边自我欺骗“这是见父母这是见父母这是见父母”,硬是从僵硬之中拉扯出一点莫须有的甜蜜来。

    邓廷歌倒了杯白开水站在窗边喝,看着他手足无措的模样,无声发笑。

    罗恒秋忍不住道:“小邓也过来坐吧。这么好的茶。”

    “我爸不让我喝。”邓廷歌说。

    邓啸立刻接上:“他不懂欣赏。小罗啊,你喝,啊。没什么好东西招待,真是不好意思。”

    罗恒秋:“哪里哪里,很好了很好了。”

    一老一少互相谦虚,客客气气。

    两夫妻对罗恒秋的印象一直很好。记得自己儿子在医院里包扎从车上摔下来磕出的伤口时,这孩子躺在急诊室的病床上正被医生按着缝合伤口。两人万分感激,想去说句谢谢,进去却却看到十来岁的罗恒秋疼得浑身发抖,咬牙不吭声。那缝针的痛原本是自己儿子该受的,却让别人承受了,两夫妻又是感激又是难过。罗恒秋平静之后连声说没关系,庞巧云提醒了好几次让邓廷歌带人回来吃顿饭,结果直到罗恒秋高中毕业都没成。

    罗恒秋拨开头发让邓啸看他脑袋后面的伤口。邓廷歌帮庞巧云擦桌子,抬头看到那道伤,又勾起嘴角笑了笑。

    亲吻那个伤痕的时候罗恒秋的反应会很激烈。那天早上自己鼻子差点被撞伤,两人在床上踢了一会儿,才不甘不愿地消停。

    庞巧云做了一桌的好菜,邓家的三个人都接连不断地给他夹菜,罗恒秋除了吃,几乎没空说话。他偶尔趁两夫妻没注意的时候瞪邓廷歌一眼,邓廷歌嘿嘿笑着,又给他夹一块肉。

    邓廷歌先吃饱了饭,说着“等我一会儿,带你出去玩”就跑下了楼。片刻后他扛着根竹竿站在楼下喊“师兄”,邓啸一瞅,笑骂道:“又要去打果子了。”

    庞巧云给罗恒秋塞了个袋子,让他赶快下楼去。

    罗恒秋一头雾水,跟着邓廷歌往前走。

    “做什么?”

    “摘龙眼。”邓廷歌指指脑袋上方,“你看,都熟了。”

    罗恒秋这才注意到宿舍区里到处都种满了龙眼荔枝这一类果树。饱满多汁的果实沉沉缀在枝头,一簇簇地将树梢都压弯了。人抬手可及的地方果子都被摘光,高处倒还有不少。

    将竹竿的一头劈开一道缝隙,在缝隙里塞入木棍把缝隙撑开,竹竿就成了一个最简易的摘果工具。罗恒秋看邓廷歌十分熟练地完成这些工序,忍不住说:“你常常摘?”

    “讲真,这小区里没有谁的摘果技术比我好,个个都是跟我学的。”邓廷歌把竹竿往上伸,裂口卡在一串龙眼上,手腕一旋,果串就和树枝分离,卡在了竹竿上,“小区里的果子都是种了很多年的,公共财产,谁想吃就摘。高的地方特别难摘,要像我这样用工具。”

    说话的时候他已经迅速地摘了好几串,扔进罗恒秋的口袋里。

    罗恒秋由衷地夸他:“厉害。”

    两人已经走到了偏僻处,邓廷歌四周望望,扭头在罗恒秋脸上亲了一口。

    “师兄再夸我几句?”他乐颠颠地说。

    罗恒秋不理他,低头剥龙眼吃。

    邓廷歌只好没话找话地跟他说:“我前几天去参加剧本谈论会的时候,看到有一部电影也在做前期宣传,那电影和《古道热肠》的拍摄地点是一样的,不过它的进度比我们快。电影的名称跟你关系特别大,你猜是什么?”

    罗恒秋被手里的水果吸引了注意力,纵使刚刚已经吃得很饱仍旧忍不住剥剥剥:“不猜,爱说不说。”

    “……”邓廷歌无奈道,“好吧。电影就叫《师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