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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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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姐的传说,就如同一颗流星划过,耀眼过后,很快就消失在黑暗天际。

    人们留下一声惊叹便遗忘,唯独真正关注过她的人,才会偶尔回忆起她的美丽。

    那首光阴的故事还在大街小巷里不停的播放着,就像一首发黄老旧的唱片一样,“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

    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无知的这么想

    风车在四季轮回的歌里它天天的流转……”朗朗上口的旋律,就连孩童都会吼上几句,当人们搜索这首歌的作者的时候,只是知道曾经一个叫胖姐的女孩,那年夏天唱过这样一首歌,带走了青春岁月的伤感,不留下一点痕迹。

    神都大学,全国顶尖学府,为天朝培养一批又一批的精英人才,这里几乎成了一种荣誉的象征,不过随着时代变迁,越来越多的富贵子弟,也会被送到学府这里镀金。

    神都大学外语系新生宿舍,坐落在一片大树环抱之中,这些树都有数十年的历史了,而这些宿舍跟这些树一样古朴老旧,这些年经过了几次翻新,但依旧可以看到历史的痕迹。

    满壁枫藤,青色大理石阶梯,房檐上隐约可见的浮雕,还有那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到处都充满了历史的底蕴,仿佛让人置身在了那个时代。

    相比那些新建宿舍,宿舍里面却显得异常的宽敞明亮,在西北角一栋不起眼的宿舍里,甑玉小心的给自己画了一个淡妆,矜持的笑了笑,拿出手机,嘟嘴,龇牙,卖萌……一个六连拍后,然后上传**相册,就等着那些狼人们嚎叫吧!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从镜子里看着完美的侧脸,心中念叨着:玉米啊,玉米,你咋长得这么好看呢?让世界上的女人怎么活啊?

    她从卫生间探出头来,看了看宿舍内的三个室友,今后几年她们将在一起度过,对于其中两个她还是挺满意的,性格开朗,家里环境不错,而且作为外貌协会的她,她们的条件都符合自己的审美观点。

    唯独那个新来的,大家都军训完了,昨天她才风尘仆仆的赶来,手里只提着一个土了吧唧的黄色帆布旅行袋,一条磨损严重的军绿色休闲裤,上身套着一件全黑的宽松短袖,脚下穿着一双沾满泥的高胶皮鞋,乱糟糟的短发,戴着一个夸张的大墨镜,掩盖不住神情的疲惫。

    她一脚将宿舍的大门踢开,环视了一眼,将包随手扔到唯一空闲的床上,绷着脸说了句:“我叫叶子非,你们的新室友。”

    然后倒头靠在旅行袋上就睡着了,熟睡的时候她还打鼾,吵得大家一晚上都没有睡好,直到现在还没有醒来,她是猪吗?

    甄玉走到其室友文茜身边,故意大声问道:“文茜在看什么呢?这么入迷?”

    文茜是一个文静秀气的女孩,腼腆的像一个初中生,惹人怜爱,尤其是她说话的语气,萌萌的娃娃音,能够一下子戳中所有男人的心,她摘下耳麦,还没说话,一双大眼弯成了月牙儿,回答道:“胖姐的光阴故事,好好听哦!”

    另一个室友季雅秋葱葱玉指在键盘上飞快的跳动着,秀气的眉头皱在一起,正在网上和人对骂,不过显然她的节操远不如别人龌蹉,双眼都蒙上一层雾气,气愤的啊啊大叫,直接将主机关机重启了,听到文茜的话,恼恨道:“我讨厌那个胖子,我讨厌光阴的故事,我……”

    “……

    过去的誓言就像那课本里缤纷的书签

    刻画着多少美丽的诗可是终究是一阵烟

    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两个人

    ……”甄玉将文茜的耳麦从主机上拔了下来,直接外音播放,季雅秋连忙小跑了过去,跟她们凑在一起,好奇道:“你这个胖姐当初的现场演唱啊?我上网找了好久,你是怎么找到的,太神奇了。”

    “嘻嘻!”文茜掩嘴笑道,“这个是一个学长给我的哦,听说当初他和胖姐是同一所学校的,那时候他就在现场……”

    “哇,这个这个……好帅!他是谁?”

    “他叫杨翊,听说出国了。”

    “哎,可惜……”

    “这个打鼓的是谁?好挫!”

    “不知道,听说因为打架被警察抓走了,他们叫他小霸王……”

    “那胖姐呢?为什么以后再没有听说过她的消息?”

    “你不懂吧?我告诉你哦,小道消息,听说他们三个是三角恋,杨翊喜欢胖姐,胖姐喜欢小霸王,小霸王……”

    “他喜欢杨翊啊?”

    “噗……”

    “不是啦,小霸王他不喜欢胖姐,于是喜欢的人坐牢了,喜欢自己的人出国了,胖姐伤心欲绝,就出家了……”

    “太假了,我怎么感觉像是小说里的情节?”

    “你不觉得很凄美么?这么好听的歌,背后一定有个很动人的故事,这个是我最喜欢的版本了。”

    “哈哈啊……我也喜欢,放大屏看,原版的跟翻唱的就是不一样……”

    “胖姐太帅气了……”

    叶子非躺在床上,嘴角浮现了一个淡淡的笑容,好像还沉静在自己的梦中,如今的叶子非(君毅)已经和一年前的她,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最明显的是一身肥肉都消失不见了,圆润的脸庞,零碎的短发,一身古铜色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身高又长了两公分,一米七四的高挑身材,整个人给人感觉,像一只雌伏的猎豹,优雅中带着几分野性的美。

    她睁开眼,黑白分明的大眼,带着几分锐利的光芒,耳畔听着熟悉的歌声,神情还有些恍惚,看了看自己的三个新室友,一个挺身直接站了起来,将其他三个人吓了一跳。

    叶子非有些不好意思,抓了抓枯燥的头发,沙哑着声音,说道:“你们好,我是叶子非,这届外语系新生,刚来报道。”

    她沙哑的声音低沉,充满了别样的魅力,不过几句话,就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她身上。

    “哇啊,你好高,你是打篮球的吗?”

    文茜站到她身边整整矮了大半个头,一脸的羡慕。

    “不,没玩过,不过斯诺克玩得不错。”

    “……”文茜扑闪着眼睛,傻傻的问道,“什么是斯诺克?”

    “就是桌球啦,笨蛋!”甄玉忍不住一旁解释。

    “哦,哦……”

    “你好,我是甄玉,你叫我玉米好啦!”

    “季雅秋,朋友都叫我小雅……”

    “我是文茜,文是文天祥的文,茜是那个什么茜,可以叫我茜茜……”

    虽然不过开学一个月,甄玉已经和她们两个的关系不错,偶尔也会开开小玩笑,虽然不太喜欢新来的这个同学,不过还是决定先搞好关系,问道:“我看过同班同学的文档,你不是神都人么?怎么今天才来报道?”

    “哦,去了一趟新疆,跟学校请假了。”

    文茜好奇问道:“新疆?是不是去布达拉宫玩啦?”

    季雅秋叹了口气,道:“茜茜,布达拉宫是在西藏啦,你高考怎么考上神都大学的?”

    文茜狡辩道:“高考又不考这个,我怎么会知道!叶子姐姐,你去新疆做什么?”

    “呵呵,没什么?打猎去了……”

    在新疆三个月里,她和同伴们捣毁了三个偷猎组织和一个境外运毒组织,几次枪战,多少队友都躺在那片戈壁滩上,永远回不来了……